信件编号: | 来信时间: | 2020-02-25 15: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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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姓名: | 杨**** | |
内容: | 达州建华房地产开发楼盘津桥上郡,在2019年2月购房时说好以55000购买一个车位,并且承诺先交20000定金交房时可以优先选择车位,且工作人员说当时只有四五人缴纳定金,现场交了20000定金以后,开发商工作人员于2020年2月电话告知已无车位,但是如果再加20000可以选择其他车位。请问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价格欺诈?是否应受到相关行政处罚?开发商是否退款就完事了?如何保障买方的合法权益?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答复意见: 投诉人杨文于2020年2月25日在我局局长信箱内容为“达州建华房地产开发楼盘津桥上郡,在2019年2月购房时说好以55000购买一个车位,并且承诺先交20000定金交房时可以优先选择车位,且工作人员说当时只有四五人缴纳定金,现场交了20000定金以后,开发商工作人员于2020年2月电话告知已无车位,但是如果再加20000可以选择其他车位。请问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价格欺诈?是否应受到相关行政处罚?开发商是否退款就完事了?如何保障买方的合法权益?”的投诉,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3月2日与投诉人电话联系,投诉人称被投诉人达州建华房地产公司已联系他,承诺与其协商解决车位价格问题,投诉人撤回在我局局长信箱的投诉。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