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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颐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巴中融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侵犯“融创”注册商标权利的投诉及举报函

信件编号: 来信时间: 2020-02-19 14:22
信件类型: 姓名: 王****
内容: 成都天颐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巴中融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侵犯“融创”注册商标权利的投诉及举报函致: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天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是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融创集团”)在川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我司经融创集团授权许可,取得了“融创”商标的合法使用权,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针对任何侵犯“融创”商标的侵权行为单独采取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以自己名义发送要求停止侵权的函件、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向公证机关申请证据保全及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等。融创集团系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投资设立的地产集团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打造高端精品物业,并提供用心周到的服务,在业界内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目前已依法取得“融创”图形及文字的商标专用权,核定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核定服务第35类项下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工商管理辅助等,第36类项下资本投资、金融信息、不动产事务等,第37类项下房屋建筑等,第42类项下工程、建筑项目的开发等。“融创”商标最早使用及申请注册时间是 2004 年,该“融创”注册商标及字号经融创集团全面的推广和广泛的使用,已经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2019年3月,在融创集团起诉天津融创家具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融创”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我司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其他公开渠道查询获悉,巴中融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注册企业的名称中包含“融创”注册商标内容。我司认为,巴中融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融创集团已注册商标“融创”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将会引起市场混淆,使得社会公众误以为前述企业与融创集团存在特定联系。前述行为已违反我国《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侵害了我司的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已对我司商誉及正常经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为避免社会公众将前述企业与我司产生混淆,现针对巴中融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特向贵局及贺局长进行投诉与举报,并希望贵局依法责令前述企业立即更改企业名称,停止侵犯融创的商标权利。特此举报! 成都天颐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2 月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答复意见:

成都天颐置业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0年2月20日收到你公司《关于巴中融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侵犯“融创”注册商标权利的投诉及举报函》,现复函如下: 一、依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四条、《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请贵公司提供在第35类(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工商管理)、第36类(资本投资、金融信息、不动产事务)、第37类(房屋建筑)、第42类(工程、建筑项目的开发)“融创”商标注册证明,以及商标注册人的授权书。 二、请贵公司提供“融创”注册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相关证据;提供“融创”注册商标及注册人与巴中融创建设有限公司字号已造成相关公众误认或混淆等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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