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局长信箱

在酒店吃饭被宰

信件编号: 20210104070354908 来信时间: 2021-01-20 07:03
信件类型: 局长信箱 姓名: 代****
内容: 天润阁酒店存在吃饭宰客问题,菜单上明明标的48元/份的鱼,结账时变成48元/斤。和同事出差开车路过巴中,在2021年1月3日晚7:30左右下高速准备在巴中住宿一晚第二天继续赶路,在城里转了一圈后,最后选择在天润阁酒店住宿,8:30左右到达酒店,由于还没有吃晚饭,就在该酒店的13楼点了几个菜,我们点了3个菜,其中点了一份鱼,菜单上明明写了48元/份,在结账时收我们48元/斤,在吃饭过程中我们也咨询了一位服务员,给我们的回复是48元/份。吃完饭后我们离开了这家宰客的酒店,选择了其它酒店。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1-01-25 10:11

答复意见:

代先生:
    您好!
    您在局长信箱的留言已收悉,收到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
    经巴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并核实,现将情况公开如下:
    一、2021年1月21日,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天润阁酒店调查此事,该店13楼餐厅菜单上的鱼标注为48元/份,当晚代先生一行在该店消费约260元,代先生投诉内容属实。执法人员随即现场约谈该店负责消费者业务的饶经理,饶经理将当晚服务代先生的服务员叫来了解此事。经调查,该服务员2020年12月份进入该店工作,属于新人,在服务过程中将48元/的鱼误报成48元/斤给前台,前台在结账时并未仔细核对代先生当晚所点的菜的详细情况,故按照48元/斤多收取了代先生149元餐费。巴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商家进行整改,要求其对新进员工加强业务培训,并对顾客代先生进行道歉,退还多收取的餐费。同时执法人员致电代先生告知其整件事情的调查经过和处理结果。
    二、该店服务员在1月23日通过电话联系了代先生,并向代先生表示了歉意,取得了代先生的原谅,同时通过微信向代先生退换了多收取的149元餐费。代先生对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监督!


附件:退款凭证(点击下方蓝字可下载)
附件查看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