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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提供店家联系方、退回多收款

信件编号: 20210328120809473 来信时间: 2021-03-28 12:08
信件类型: 局长信箱 姓名: 张建平
内容: 方明恒 局长:您好。 我们是川籍在陕西工作的退役老兵,退休后相约回故乡旅游,于3月24日晚自驾到达贵市光雾山观光,因对光雾山旅游设施和地理分布不了解,按导航到达光雾山镇,结果该镇宾馆床位已满,也无农家乐可供住宿,往前不了解,只好准备原路返回南江县城住宿,在半路看到了“南江县上两乡农家香饭店可以食宿,便住了下来,消费还是愉快的,可在付款时由于现金不够,就用本人支付宝扫码支付,但由于本人平时很少使用支付宝,加上手机信号不好,付款时扫脸支付手机提示要再扫,该老板提出加饭店歪坏后再扫,于是加上歪坏后再扫了一次。第二天离开后游完光雾山回到陕西,再熟悉支付宝战友的指点下查看账单,发现重复支付了当晚吃饭和住宿费用279元。 但奇怪的是其它地方的消费,支付宝有”联系收款方“的选项,而这个饭店在支付宝上没有,无法与店家取得联系。由于钱不是太多,于是想等店家发现重复收费后可能会主动退回来,可等了几天了,没见联系,特想请贵局通过工作关系提醒该店诚信经营,不要败坏四川人声誉,并帮助提供该店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与该店沟通。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1-03-31 11:40

答复意见:

张建平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巴中市市场监管局信任,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329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多方渠道了解,因您先后采用微信和支付宝进行支付,该经营业主没有及时发现您重复支付行为,表示愿意主动与您联系并退还重复消费费用279元。据悉,该经营业主已通过微信退还您重复支付费用279元。

    再次感谢您对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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