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10404181749748 | 来信时间: | 2021-04-04 1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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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局长信箱 | 姓名: | 岳峰 |
内容: | 领导您好! 我是巴中市大正蓝本小区8栋1单元一居民,我们单元18楼1号在家自主生产外卖(有无资质不知道),他们在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油烟已经扰民半年左右,经物业、我们多次与他们沟通,他们仍然没处理办法,在沟通过程中他家女人态度恶劣,已经严重干扰到我们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让我们这个单元多家居民身心疲惫不堪!请领导回复我一下:1、小区自住房可以生产外卖吗? 2、如果能生产,食品安全问题如何能让消费者权益能真正得到保护? 3 、如果无资质生产外卖,请问是否违法? 4、如果他打着别人注册的生产场所违规生产,注册的这个生产场所法人是否违法? 5、美团外卖生产监管是否有专人在负责,如果有,请问:在外卖平台上都知道生产场所,贵局负责外卖管理人员检查过吗? 6、如果他是合法经营,这种扰民行为如何得到妥善解决? 望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能关心一下这个问题,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1-04-20 10:06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 我局接到信件后,立即责成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到巴中市大正蓝本小区8栋一单元18楼1号进行现场检查,调查情况如下: 1.执法人员到现场出示执法证件后,向该住户说明来意,该住户拒绝执法人员进入住宅进行检查,称如果执法人员要进行检查,请出示搜查令。 2.通过执法人员的沟通及劝说,该住户称偶尔会为朋友加工龙虾,朋友会给一点加工费用,但是不对外营业从事经营活动,也未办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件。 通过调查了解,由于该地址是居民住房,自称未营业,执法人员现场口头劝告:如果对外营业从事经营活动,请该住户找商铺办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后从事经营活动。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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