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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房违章搭建到底属不属于执法局管辖范围?是否需要给违法者妥协协商。

信件编号: 20210429122610912 来信时间: 2021-04-29 12:26
信件类型: 局长信箱 姓名: 王女士
内容: 市长您好! 本人是“英伦庄园”三期24栋13楼3号户型业主,现就本小区本单元同楼层2号户型业主在厨房外空洞处违搭房屋严重影响本人房屋采光及安全隐私相关问题向你们投诉,请求市长依据国家行政权力依法拆除违法搭建房,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违搭业主违法行为举报如下: 24栋2号户型厨房外空洞,是3号户型厕所和2号户型厨房的共同采光、通风口,属于公共面积,不属于私人生活阳台,任何人不得以何种理由改变房屋外貌、使用功能、损坏房屋结构等,并在设计文件和物业合同中明确说明。但2号户型业主杨春生知法违法,既未经执法部门许可,又未告知小区物业,也未获得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违章搭建该空洞侵占公摊面积。这样的行为既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我居家带来了不安全隐患,本人辛苦挣钱得到的“安乐窝”却成了别人可从厕所阳台进入家庭的“过路场”,全家人整日提心吊胆、惊恐万分。 当本人知晓2号户型违搭违建时,就及时向本小区物业和回风执法大队进行了举报,2021年1月巴州区城管执法大队杨青安排执法大队片区组长李组长进行了调查取证,认定该建筑物为规法搭建物,表示城管执法部门会予以强制拆除,并移交房管局。2021年4月10日执法局又再次让我从外地回来配合他们执法和协商,协商无结果后执法人员和小区物业又让我走司法程序。我于2020年4月21日分别给回风执法局和巴中区执法局递交了一份书面投诉资料,递交资料后回风执法局于2021年4月28日回复,搭建的平台上方障碍物拆了,平台任然未拆,让我们相互协商使用,协商不下来就谁都都不能使用,我就想问问市长违章搭建为啥不能一拆到底?为啥要拆一部分留一部分,是相关部分收取了一定的好处?还是说涉及到相关部门谁的利益了?还是如何?在这段时间,执法部门未给本人出具一份正式回复意见,只电话通知我们让找物业和违章搭建的协商。再次拨打过去咨询,执法负责人员就将我的电话拉黑处理,打座机过去就一直说转达稍后回复,可到现在一个回复都没有。 电话挂断后,我向物业咨询后续问题,物业回复和执法局回复完全不一致,我隔壁违章搭建任然可以使用,这样极度侵犯到我家的隐私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执法局也未对违搭者发放一份限期整改通知书,整个事件过程都在让3号户型给违法搭建的2号户型妥协协商。 我就想问问市长:执法局凭啥让我们和违章搭建者协商,国家那条法律法规要让我们公民向违法者低头妥协。违章搭建平台现在不拆除,他们搭建的平台是否能禁得住几十年风吹雨打的考验?出现塌方谁负责? 本人在外打工辛苦挣钱购置这样一套房屋实在不易,现在执法局相关部门和人员如此处理实在让人心寒,但我相信政府相信市长是为老百姓服务的,是为正义维权的。因此,我再次书面向政府提出申诉,请求市长拿起国家赋予的权力纠正违法行为,还我们一个舒适的居家环境。盼正式回复!我一定会维权到底。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1-04-30 11:3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你的信件应该发到巴中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具体网址为:http://www.cnbz.gov.cn/zmhd/ldxx/szxx/index.html。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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