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巴中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众可以在2021年10月1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网 站: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amr.cnbz.gov.cn/)“通知公告”栏目。
2.微信公众号:关注“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并留言。
3.邮寄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33号(邮编:636000)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0827-5271068),并在信封上注明“《巴中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规定》反馈意见”字样。
4.电子邮箱:bzssab12345@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附件:《巴中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