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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蒙娜丽莎广场店欺诈消费者

信件编号: 20220421215728142 来信时间: 2022-04-21 21:57
信件类型: 局长信箱 姓名: 颜****
内容: 2020年8月13日上午在巴中市巴州区城市广场三号桥桥头蒙娜丽莎婚纱摄影预定了一套6199元的婚纱照,当时交定金1500元,约定在婚纱照时交付余下欠款,但由于疫情原因婚礼推迟也一直没有去拍,在去年得知蒙娜丽莎广场店已经倒闭,之后便与蒙娜丽莎老板联系,前两次电话打通以后让我把当时签订的合同发给他,他确认以后就退钱,我按照他的说法把所有的合同预约单企划书拍照发给他以后他就不回复我了,后面好不容易电话打通了以后他的态度相当恶劣,还有口头谩骂,听他的意思是说我经常给他打电话影响到他了,最后他把电话直接挂断,最后又给我打电话过来说最近资金周转不开要等一两周的时间,我说可以,但从那以后每次给他打电话他都不接发消息也不回,我们现在的年轻人背井离乡挣钱也不容易,交付的定金也是我们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本来结婚是件很高兴的事,现在却因为这件事情在心里留下了阴影不想拍婚纱照了,不敢再去相信任何一家婚纱店。我们也只想讨回属于我们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在网上看了一下很多在他们店里预定的都没有收到退款,已经拍了婚纱的拿不到婚纱照照片。恳请各位局领导能为我们基层百姓讨回一个公道维护老百姓的合法利益。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2-04-23 10:30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在局长信箱留言信息已收悉。经核实,你所反映的巴州区蒙娜丽莎婚纱摄影店(江北广场店)已注销并停止从事经营活动。目前,辖区市场监管局已将涉及蒙娜丽莎婚纱摄影的相关情况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因此建议你保留好相关证据,向巴州区公安机关报案。
感谢你的留言。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3日

答复单位: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2-04-22 09:0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近期注意接听电话,我们将派专人联系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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