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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中泉广场世纪隆超市涉变质榴莲问题

信件编号: 20220524195706227 来信时间: 2022-05-24 19:57
信件类型: 局长信箱 姓名: 周****
内容: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消费者,今日(2022年5月24日)我在巴州区中泉广场世纪隆超市购买了两个经过保鲜膜包装的榴莲等物品,单价与包装日期分别为15.96元、2022年5月24日07:39:24;19.86元、2022年5月24日07:39:48。我将购买的物品带回家后,便立即将这两个榴莲打开准备食用。当我打开其中一个后,扑面而来的酸臭味向我袭来,并且榴莲下方也已经发黑。我自认为吃过很多品种的榴莲,这绝对不是榴莲的本味,于是我赶紧就在对这两盒榴莲拍照后扔进了垃圾桶;打开第二个同上。 我作为一名消费者,我对类似于世纪隆超市等这种大型超市出现此类情况表示出离愤怒以及恶心至极。因此,现特向贵局反映此次情况,并请求贵局查明: 第一,中泉广场世纪隆超市(水果区、生鲜区等)是否存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违法情形;第二,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所涉及生鲜的超市、市场等经营主体是否存在监管或漏管等情况;第三,中泉广场世纪隆超市所销售涉嫌的伪劣产品是否存在《食安法》相关规定,需赔偿消费者损失及1000元赔偿金的情形。 望贵局查清事实、查明真相,如符合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请务必将之公布于贵局官网以及贵局相关自媒体平台。请贵局严厉惩治相关责任单位为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2-05-26 10:51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局对您的投诉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该局迅速指派工作人员到中泉广场世纪隆超市对该件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1.通过对中泉广场世纪隆超市销售产品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水果区、蔬菜区产品进行查验,现场未发现超期或变质产品。执法人员就投诉事项,对世纪隆超市管理人员进行约谈,要求其立即对投诉问题与消费者协商处理,同时加强管理,务必保障所售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 
    2.经调解,中泉国际世纪隆超市同意赔偿投诉人金额520元,您接受调解,并表示满意。
    如您后续有其他问题,仍可通过局长信箱投诉。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答复单位: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2-05-24 20:37

答复意见:

周**网友:
    你好!
    你在局长信箱反映“巴州区中泉广场世纪隆超市涉变质榴莲问题”已收悉。按照有关规定,现已将你反映的问题转巴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理,随后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于你。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你取得联系,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感谢你对市场监管工作信任与监督。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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