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20717201612983 | 来信时间: | 2022-07-17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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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局长信箱 | 姓名: | 陈**** |
内容: | 位于巴中市巴州区晏阳初大道北段中交王府井泽天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在2022-06-25在没有告知本人关于装修有关细则的前提下诱导我签订一份无效施工合同(多次涂改,前后矛盾,无告知),当时本人向该公司支付21800元。事后我积极与公司沟通装修事宜,该公司反复推迟,态度恶劣,本人深入了解该公司提供的装修材料有无品牌,无产地。另外由于该公司一直没有开始施工,没有任何进展,本人决定退款,该公司拒绝退款,不退费用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2-07-19 10:5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经巴州区局宕梁所工作人员调解,您已与商家达成和解。如后续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向局长信箱反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答复单位: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2-07-18 11:3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结合您近期来信,您反应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我局已责成巴州区局办理,请您近期注意接听电话,我们将派专人与您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