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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08-30 11:57 浏览:

蔡丽琼委员: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周边电子烟市场监管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深化宣传教育引导,扩大正面社会影响。

一是加强监管教育,引导行业自律。对市场主体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结合传统宣传媒介,充分运用微信、抖音等新兴媒体开展向未成年人禁售电子烟等相关宣传,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开展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等,引导告诫商家守法经营,督促经营者主动拒绝未成年人购烟要求。对学校周边商铺、市场电子烟经营者采取上门告知、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提醒告诫,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对商家宣传到位,要求商家承诺践诺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协同烟草部门联合宣传,发布联合通告,严禁向未成年人售烟,要求辖区售烟网点经营者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标语或专用宣传标识。

二是开展家校共育,守护健康成长。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沟通,协同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控烟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控烟宣传进校园,引导中小学学生正确认识了解电子烟危害,主动拒绝电子烟。发挥教育部门主管优势,促进中小学校开展无烟校园建设。要求学校积极打造无烟环境,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同时加强与家长做好沟通,携手对学生加强教育监督,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积极开展摸排检查,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

一是开展拉网排查,加强市场巡查。以中小学周边、培训机构等青少年集中区域场所为重点,在监管辖区内开展拉网式线下排查。根据巴中市内烟草零售的相关要求,辖区内中小学校校门50米范围内、幼儿园30米校门30米范围内(简称“禁限范围内”)不得设置烟草零售店。加强对校园周边市场主体的检查,检查学校周边小卖部、文具店等商铺、自动售卖机等,排查校园周边是否有存量售烟网点,对在禁限范围内设置的烟草制品零售点进行限时清退,摸清学校周边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情况。根据前期摸排及联合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范围内开展检查情况,目前巴中市内未发现有学校周边的电子烟销售网点。

二是明确重点要点,进行专项检查。加强证照情况的检查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电子烟生产作坊和经营店铺。检查相关经营者落实警示标志设置和身份证件核验规定情况,检查电子烟实体店铺是否设立警示标志,明示严禁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是否要求出示身份证件进行核验。检查是否存在发布违法电子烟广告和非法营销电子烟行为。加强对辖区内电子烟销售店铺、烟草经营单位发布的广告进行排查。检查是否含有“能量棒”、“电子雾化棒”、“醒脑”、“清肺”、“减脂”、“添加维生素”等内容的电子烟及衍生产品广告,检查商家是否存在以“不用戒烟,也能吸烟”、“严禁吸烟,电子烟除外”、“不为时尚,只为健康”,“戒烟神器”“无害蒸汽”“没有二手烟”“健康烟”等宣传电子烟产品误导消费者行为。

三是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持续加强电子烟销售行为监管、广告监管、质量监管等。将校园周边纳入重点监管区域,将电子烟市场纳入重点监管领域,对辖区内电子烟经营主体进行摸底排查,掌握辖区建立电子烟经营户情况,全面从严监管电子烟经营行为。加强对电子烟经营者的日常监管指导,要求相关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进货查验,确保电子烟质量,减少电子烟对使用者造成的健康风险。引导经营者探索应用新技术手段,提高身份证查验有效性,建立客户档案等,严格落实警示标志设置和身份证件核验规定。通过规范电子烟经营活动,防范市场乱象滋生。对电子商务平台、门户网站、互联网网页、公众号、小程序、抖音客户端等各类网络销售渠道和展示平台开展巡查,加强线上巡查,持续加强互联网渠道管控,同时加强线下广告监测,防范互联网领域电子烟以及违法电子烟广告营销对未成年人的蔓延渗透。完善工作体系,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监管手段,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强社会层面宣传扩大影响辐射,及时回应舆情,形成社会关注、全民监督、共抓共管的良好共治氛围,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三、加强专项清理整治,严厉打击惩处违法。

一是加强市场清理,重拳整治乱象。紧盯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清理整治市场乱象,清理校园周边存量售烟网点和自动售卖设备,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对市场在售电子烟产品品牌进行梳理,清理各类不合格电子烟产品,对伪劣产品予以查处。清理违法电子烟广告,严禁通过广告、促销、冠名、赞助等向未成年人宣传推广营销电子烟,整治违法宣传营销电子烟行为。清理互联网电子烟广告和销售渠道,严禁通过短视频、自媒体、社交软件等网络平台推广传播销售电子烟,整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改头换面、变相销售电子烟行为。

二是从严从紧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加大电子烟市场执法检查频次,积极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等专项执法,加大违法打击力度,对经营者加强教育警示,对违法经营行为从严查处。畅通投诉举报机制,加强违法线索征求。对违规持证经营户予以劝导退出,对无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的行为予以查处。联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门等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严查网络平台以“雾化棒”、“能量棒”等名称或以暗语、图片等“变异”方式变相进行电子烟销售,严厉打击通过隐蔽渠道和多样变异方式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对发布违法电子烟广告,非法营销电子烟行为以及销售的“三无”伪劣电子烟产品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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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