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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第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9-07-16 00:00 浏览:

 

朱晓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议》(市第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4号建议)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成立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
2019510日,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将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巴委办字〔201961号),将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明确了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及成员。其中,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平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方明恒同志兼任。
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成立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同时为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拟建立市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健全完善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机制,统筹整合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工作力量,全力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市民营办在6月上旬牵头起草了《巴中市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拟建立市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为议事协调机构,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巴中市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于626日向市级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修改建议意见11条,其中市纪委提出:鉴于巴委办字〔201961号文已经变更明确了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其成员,请斟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再次明确有关人员的必要性。目前,《巴中市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送审稿)》正在按流程送审待批。
三、建立市级领导挂联商会制度
2019521日,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市级领导挂联商会制度的通知》,巴中市委、市政府建立了以市级领导协调交办,职能部门具体承办,重大事项专题研办的市级领导挂联商会制度。市级领导挂联商会制度,是由市领导牵头,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组成挂联团队,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市级重点商会和异地巴中商会开展挂联帮扶工作。制度要求每年主动与挂联商会面对面交流2次以上,至少邀请一批客商到巴中开展投资考察,在异地巴中商会所在地举办1次宣传推介活动。
市级领导挂联商会制度的建立是通过畅通联系渠道、凝聚商会力量、发现解决问题、扩大开放合作、指导商会党建,进一步加强商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商会组织在党委政府与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商会组织建设带动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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