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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市本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2019-2023年)

2019-09-14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日前,巴中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巴中市市本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2019-2023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要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党政同责、同责同审,依法审计、规范实施,创新方法、提升实效四项基本原则。原则上5年内对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轮审一次;对同一地区、同一部门(单位)的党委和行政(企业经营班子)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同步安排、同步审计、分别定责;积极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综合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客观公正定责;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相结合、全面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创新方式方法,提升质量水平,增强审计监督精准性和实效性。

  《规划》提出,要统筹审计组织方式,科学确定审计对象。坚持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为主,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需要,由市审计局按照被审计对象类别,采取直接审计、组织区县审计机关审计、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内部审计等方式,进行分层分类审计。

  《规划》要求,要强化审计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机制,强化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制定,深化结果应用;要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开展专项经济责任审计,探索经济责任审计常态化监督,探索同行业领导干部同步审计;要强化审计力量,进一步统筹全市审计机关力量,进一步整合内部审计力量,进一步积极利用社会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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