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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局:受罚受限、消除影响、助企解愁--平昌县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3-03-24 10:36 浏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投资促进提升年和营商环境优化年“双年”行动决策部署,平昌县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主体发展,转变监管方式,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展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将信用修复办理期限由原来的3-5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并积极推行“承诺容缺”信用修复模式,市场主体在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信用修复,支持市场主体在做出承诺后容缺受理,“多快好省”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

2020年成都市某公司受到平昌县应急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其行政处罚相关信息被记录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该企业受罚后,为消除信用约束和社会影响,2023年3月,该企业向平昌县市场监管局提交信用修复申请,经审查,该企业在接受行政处罚后,如期完成整改,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依法经营,符合信用修复条件。为使企业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平昌县市场监管局赓即启用企业信用修复线上办理程序,仅用1个工作日即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实现了信用修复零跑路。今年以来,平昌县市场监管局先后帮助168户市场主体完成了信用修复,提高了市场主体守法守信获得感,有利于失信市场主体重塑信用,重回发展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