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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1-02-03 17:51 浏览:

新春佳节将至,食品消费旺盛,为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舌尖上的安全,现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1.建议消费者尽量在家就餐,外出就餐时,应佩戴好口罩,配合体温检测,规范使用天府健康通和场所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和餐厅就餐;要选择有食品经营资质、环境干净卫生的餐饮单位用餐,做到适量点餐、光盘行动、剩余餐食打包,坚决不食用野生动物。

2.选购食品应选择正规的商超或农贸市场等场所,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选购包装完好、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点信息标注清晰的产品;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是否有食品名称、厂名厂址、保质期等信息标注;切勿在无证食品摊点购买食品。

3.购买冷链食品,应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具有四证明一报告一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即具有海关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川冷链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选购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徒手接触食品表面。挑选冷链食品后,应及时对手进行清洗消毒,洗手前,双手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时,严格处理内外包装,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切勿购买、食用来历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4.网络订餐要优先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齐全的企业和餐饮单位订购,收到外卖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切勿长时间存放。拒绝网购凉菜、生食类食品。

消费者在食品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生身体不适,应尽快到正规医院诊治,保存好发票、收据、消费明细单、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并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恭祝广大消费者新年快乐!身体健康!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巴中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