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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公开信

发布时间:2021-03-30 08:55 浏览:

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巴中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将陆续展开,这是今年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对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一次检验。这次换届,事关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巴中落地落实,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巴中建设进程,事关全市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巩固,事关全市人民幸福安康。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讲党性、慎言行、守纪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当好换届政策的“明白人”。中央和省委对这次换届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特别是针对换届纪律提出了“十严禁”“四必须”的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谈心谈话等方式,认真学习换届政策和换届纪律,确保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同时,要及时向人民群众宣传宣讲好换届政策和换届纪律,把政策讲透、把纪律挺响,全力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

当好严守纪律的“带头者”。全市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换届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不参与不组织各种非组织活动;坚决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正确表达民主意愿;坚决执行上级决定,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全过程清明清正清新确保“绘出好蓝图、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树立好导向、形成好气象”。

当好振兴发展的“实干家”。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起步之年,大事多、要事多、急事多,全市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部署要求上来,坚持换届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立足岗位、勇于担当,凝心聚力、创新实干,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努力用工作实绩、发展成效向组织和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答卷,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1312 

 


中央“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