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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用野生菌的安全风险警示

发布时间:2022-09-30 16:17 浏览:

近段时间以来,全市雨水丰富,野生食用菌进入生长旺季,因误采误食引发的中毒事故也进入易发期、高发期,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作如下安全风险警示:

一、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切勿随意采摘买卖

我国已知可食用的菌类有1000多种,有毒菌有480多种,其中含剧毒可对人有致死危险的菌类有40多种。相当一部分野生毒菌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鉴别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部特征难以辨别,目前尚无简易科学的方法鉴别野生菌是否有毒,坊间流传的一些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和识别方法没有科学根据,不可轻信。为保障生命安全,个人需做到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保障食品安全

为预防野生菌中毒,餐饮经营主体应做到三个方面:一是严格把好野生菌采购关,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二是严格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饪加工方式,并留样备查;三是建立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熟悉和掌握处理方法,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不得加工食用野生菌,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出现症状应及时就医

野生菌所含毒素较复杂,或因地区、季节、品种和生长条件不同而各异。中毒潜伏期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为10分钟。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症状,严重者可能导致死亡。

食用野生菌中毒后,往往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一旦食用野生菌后出现中毒症状,中毒者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到医疗机构就医,切不可“留观”坐等,错过最佳治疗时机酿成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