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专题专栏 > 食药安全

巴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南江县、平昌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复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22 10:23 浏览:

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细则(2022版)》要求,巴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对我市第一、二批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南江县、平昌县进行市级复审,并综合县级自查、资料审查以及明查、暗访等情况提出复审结果。

经过复审,南江县、平昌县认真落实“四个最严”和党政同责要求,统筹推进食品安全安全各项工作,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总体状况保持良好,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符合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标准,拟提请省食安办对南江县、平昌县开展省级复审,再次命名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2年5月30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巴中市食安办反馈意见建议。

电话:0828-5260762

邮箱:bzssab12345@163.com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33号巴中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416办公室

巴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