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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7号)

发布时间:2020-11-26 12:36 浏览:

近期,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蛋制品、饼干、糖果制品、糕点、食盐、豆制品、罐头、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餐饮食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共21类食品155批次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41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蔬菜干制品2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糕点1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粮食加工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标称由南江县南江镇红塔鱼介餐饮店消毒的“自消毒筷子”,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标称由南江县南江镇红塔鱼介餐饮店消毒的“自消毒饭碗”,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三)标称由南江县南江镇红塔鱼介餐饮店消毒的“自消毒茶杯”,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四)标称由南江县南江镇红塔鱼介餐饮店消毒的“自消毒啤酒杯”,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五)标称由南江县南江镇红塔鱼介餐饮店消毒的“自消毒渣盘”,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六)标称由巴中市恩阳区沃玛特超市购进的“干笋尖(筒笋)”,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1.52g/kg,标准规定≤0.2g/kg

(七)标称由巴中市恩阳区辣相传冒菜店消毒的“自消毒饭碗”,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结果为0.021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八)标称由巴州区镇三关火锅店消毒的“自消毒碟子”,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九)标称由巴州区老李家餐饮店消毒的“自消毒饭碗”,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十)标称由巴州区乡里相亲中餐馆消毒的“自消毒汤匙、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结果为0.026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十一)标称由巴州区乡里相亲中餐馆消毒的“自消毒茶杯” ,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结果为0.021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十二)标称由巴州区乡里相亲中餐馆消毒的“自消毒饭碗” ,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结果为0.022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十三)标称由巴州区乡里相亲中餐馆消毒的“自消毒筷子”,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十四)标称由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美食惠私房菜店消毒的“自消毒茶杯” 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十五)标称由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美食惠私房菜店消毒的“自消毒筷子” 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十六)标称由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美食惠私房菜店消毒的“自消毒饭碗” 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十七)标称由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美食惠私房菜店消毒的“自消毒汤碗”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结果为0.023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十八)标称由平昌县回味砂锅串串香店消毒的“自消毒饭碗” 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结果为0.027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十九)标称由平昌县回味砂锅串串香店消毒的“自消毒茶杯” 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结果为0.021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十)标称由平昌县回味砂锅串串香店消毒的“自消毒啤酒杯” 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十一)标称由平昌县回味砂锅串串香店消毒的“自消毒汤匙” 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十二)标称由平昌县鑫兴源福超市购进的“干豇豆”,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0.25g/kg,标准规定≤0.2g/kg

(二十三)标称由巴中市恩阳区张氏面馆生产的“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Al),检验结果为334mg/kg,标准规定≤100mg/kg

(二十四)标称由巴州区怡品香餐饮店生产的“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Al),检验结果为959mg/kg,标准规定≤100mg/kg

(二十五)标称由平昌县鑫福小笼包店生产的“发酵面团”,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结果0.0148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二十六)标称由四川揽腾商贸有限公司南江分公司购进的蛋黄酥(紫薯味),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75,1.3×102,<10,90,<10 CFU/g ,标准规定n=5,c=2,m=10,M=102 CFU/g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恩阳区、巴州区、平昌县、南江县、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同时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抽检项目.docx

2.合格-巴中公示合格129批次.xlsx

     3.不合格-巴中公示不合格26批次.xlsx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