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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向社会公开聘请法律顾问的公告(第二次)

发布者: admin 发布时间:2020-03-17 15:16 浏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行政机关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已于202032日发出面向社会征聘法律顾问公告,因响应单位不足3家,现再次将征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本次征聘面向全社会具备相应资质和要求的单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预算最高控制价:人民币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超过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

三、征聘程序

本次征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资料提交

有意向的单位(律师)若能完全满足我局聘请要求的,可向我局提交以下材料作为响应:

1.单位相应资质复印件;

2.本单位近5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3.5年参与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4.拟组成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及其基本介绍;

5.单位历年来的获奖、评定情况;

6.服务方案及收费标准;

7.5年内无不良记录和被行政处罚记录(可提供承诺书)、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及内容的承诺书。

(二)评审

我局对所有应聘材料按照《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服务方案(见附件1)及综合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认真评选,对各征聘单位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服务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拟定聘请法律顾问单位,报局办公会审议确定法律顾问单位。

(三)公示和签订合同

对拟聘请法律顾问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签订聘请合同。

三、本公告期限

本公告有效期为2020317日至320日,有意响应的单位应在202032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四、材料投递方式

投递纸质,并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自行选择投递。

现场或邮寄地址:四川省巴中江北大道33号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02室政策法规科收(邮寄请注明“法律顾问征聘材料”字样),邮编636000

联系人:康先生联系电话:0827-2228816

特此公告。

附件:1、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服务方案及要求

      2《综合性评分明细表》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317

 

附件1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服务方案及要求

一、法律顾问单位资质及相关工作要求

法律顾问单位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依法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且正在执业中;

() 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执业信誉良好,5年内无不良记录和被行政处罚记录;

() 具有擅长民商法、行政法的执业律师;

(四)我局紧急工作24小时内能到场处理;

() 具有以下情形的,视为优势,优先考虑:

1.熟悉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且有多次处理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案件经验的;

2.担任过政府、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且对行政法领域擅长的;

3.在司法部门、律师协会各项评测、评价中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

二、服务团队的组成

1.法律顾问单位(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固定的律师团队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团,其中,法律顾问团负责人、主办律师、日常法律事务联系人、坐班律师应由专人负责。

2.法律顾问单位指派1名初级律师(或律师助理)到我局常驻坐班(每周至少1天),协助我局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并接受法规科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安排。

3.由于我局所需法律顾问服务工作量的增加,法律顾问单位可增派专业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4.法律顾问团成员未经我局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顾问团成员确不能参与的,经我局同意,法律顾问单位可临时指定其他有资质人员提供法律服务。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及内容

1.对我局其拟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监督等行政行为进行法制审查。

2.完成我局工作中所涉的各类内部规章制度的起草、拟定及法制审查。

3.完成我局各类规范性文件或合同起草、审查、修改工作中及法制审查。

4.对我局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工作协助,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每个年度原则上要承担向我局局长办公会进行1次学法讲课的任务。

5.参与重大复杂的行政执法案件的研究讨论,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书》。

6.参与市场监管相关的法律汇编工作,参与立法工作,或开展监管领域重大课题调研。

7.接受我局以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提出的法律事务咨询,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根据需要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

8.参与我局的行政诉讼或者复议案件、信访案件、仲裁案件(含知识产权)、政府信息公开以及社会公共事件、突发事件研究和处理工作。

9.定期或不定期向我局推送最新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等,并进行法律角度的解读,对我局各项管理服务提供法律支持。

10.受我局委托,代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案件;代表我局对外出具《律师函》,公开发表律师声明。

11.办理双方认可的其他法律事务。

12.完成局领导和法规科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法律顾问服务的时间和方式

1.指派的顾问律师团队负责人和主办律师,应与我局保持紧密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参与我局重大法律事务处理。

2.如我局因重要、紧急法律事务需立即讨论和处理,可随时约见主办律师。

3.指派1名顾问团队律师每周到我局坐班至少1天,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4.指派的主办律师,应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并在每个法律服务年度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向我局提交法律顾问工作年度报告。

五、法律服务期限及费用预算

1.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2、费用预算最高控制在8万元以内。

六、工作准则

1.顾问律师开展顾问工作,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签订合同时的约定,积极维护我局的合法权益,不得向我局提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意见。

2.顾问律师向我局提供的各项法律意见或法律文书应当清晰、明确、全面,保证其法律上的准确性,不得曲解法律规定的本意,或者有意向我局隐瞒法律上存在的风险。

3.顾问律师在顾问工作中应当勤勉尽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按照本行业公认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

4.顾问律师对我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我局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

 

附件2

综合性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指标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基本情况20%

20

1、依法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5年以上,且在持续执业中;(10分)

2、 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执业信誉良好,5年内无不良记录和被行政处罚记录;(5分)

3、擅长民商法、行政法的执业律师;(5分)

 

 

5年内有不良记录和被行政处罚记录,不予参评

2

业务专长40%

40

1.有担任过政府、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经历;(20分);

3.在司法部门、律师协会各项评测、评价中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20分)。

 

提供相关书面资料

3

相关业绩

10%

10

1、处理行政执法相关案例,案例每个 2 分,最多 6分。没有案例的不得分。

2、代理政府或相关部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仲裁、信访等案例,案例每个2分,最多4分。没有案例不得分。

提交相关案例的文书资料

4

费用10%

10

按照项目预算价最高价为基数,有效报价得5分,响应单位报价每少报1万元得1分,最多得5分。

提供报价单

5

其他20%

20

1、承诺达到提出的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及内容得15分;

 

2、承诺坐班律师每周坐班全天候1次审定相关公文、法律文书得1分,每周坐班增加1天得2分,最多得5分。

 

承诺书及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