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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0 19:43 浏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的工作要求,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工作部署,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涉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民生和新消费领域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是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的行为;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二是使用误导性表述对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在线培训机构、早教机构等对师资、培训效果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三是医疗美容、植发等机构通过虚构、夸大自身资质或从业人员资质,对医疗美容效果或产品功效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二)重要商品和要素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是通过盗窃、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员工或者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离职后违反保密协议约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二是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农资产品行为;在医疗机构周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馆周边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防疫用品、食品、日用品的行为。三是擅自使用与行业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国有企业等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简称、字号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

(三)商业营销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是医药、医疗设备生产环节套取资金用于商业贿赂的行为;流通环节医药企业虚构业务事项套取资金,利用医药推广公司空设、虚设活动套取资金,用于带金销售,以赞助费、讲课费等名义给付回扣进行利益输送的商业贿赂行为;假借捐赠、科研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实施商业贿赂行为。二是涉税中介通过各类媒体、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对涉税服务内容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房产中介对房源信息、功能配套、销售状况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三是通过雇佣专业水军”“黑公关等炮制、传播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信息的行为;组织、指使第三方测评机构虚假测评,故意抹黑、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故意传播他人编造的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实施商业诋毁的行为。

(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是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搜索降权、商品下架等方式,干扰其他经营者之间的正常交易,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二是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跳转链接、嵌入自己或者他人产品的行为;利用关键词联想、设置虚假操作选项等方式,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的行为;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数据,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三是虚构剧情的剧本营销”“话题营销和虚假海外代购等营销行为;商品与实际货品不一致、对商品功效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实施饥饿营销,对交易信息、用户评价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四是采用伪造口碑、炮制话题、制造虚假舆论热点、虚构网络就业者收入等方式进行营销的行为;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的行为;虚构收藏量、点击量、关注量、点赞量、阅读量、订阅量、转发量等流量数据的行为。

二、举报注意事项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机构举报,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不正当竞争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相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客观。

三、线索征集时间

2022512日至1112日。

四、线索受理途径

受理电话:082712345082712315

受理邮箱:bzsgsjsck@163.com

邮寄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33号(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科室: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面谈地址: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02办公室(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33号)。

联系人:刘光龙,联系电话:18008278187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公告。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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