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0216082145311 | 来信时间: | 2023-02-16 08:21 |
---|---|---|---|
信件类型: | 网上咨询 | 姓名: | 陈**** |
内容: | 前两天去买面条发现价格很贵,生产设备也迁移了,店老板说都去巴玉食品加工厂拿货了,不允许生产,导致的价格提高,请问这属于垄断行为吗?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3-02-19 21:04
答复意见: 尊敬的陈**网友: 你好,你于2023年2月16日通过网上咨询,巴中面条加工小作坊相关价格问题。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按照现行价格管理政策,面条销售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经与你和相关当事人核实,该面条经营户在原来价格基础上上涨1元钱,系成本增加并已提前告知你们,不存在未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行为。目前,巴中各地面条经营户市场主体多,市场竞争充分,未发现有串通涨价,垄断经营等违法行为。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