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1129160236131 | 来信时间: | 2023-11-29 1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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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局长信箱 | 姓名: | 付**** |
内容: | 我和同事前期在养驰养车洗车店(龙泉丽都小区旁边)推销人员手中购买了3张洗车劵(每张50元,可以洗4次车)。11月26日,我前往养驰养车洗车店洗车时,店内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让我明天再去。我要求退洗车劵,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知情,拒不退款,也不洗车。请你们协调处理。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3-12-01 11:29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关于“养驰养车洗车店虚假宣传”的来信已收悉,根据属地原则,已转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请保持电话畅通。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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