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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恩阳远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恶意拖欠不退租车押金

信件编号: 20240505132553310 来信时间: 2024-05-05 13:25
信件类型: 局长信箱 姓名: 钱****
内容: 2024年2月1日,我向巴中市恩阳区远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法人杨长福租赁一台GL8汽车,租车费用是700元/天,租用时间是2024年2月5日起,计划租用十天,我通过微信向其支付租车费用7000元及押金10000元,共计17000元。 2024年2月5日租赁方将车送到指定地点因我个人原因需要取消用车,经我与杨长福双方协商,扣除我2100元的费用,剩余的14900元将于十五个工作日退还给我。 2024年2月5日下午租赁方将车开回去。但到期后杨长福一直没退还押金,一直找各种理由拖延,我多次向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110报案,市场监督部门上门调查时租赁方以我方违约搪塞市场监督管理局,隐瞒事实双方于2024年2月5日已经协商达成扣除2100元费用作为违约金。 2024年3月25日,杨长福与我协商,承诺在第二十个工作日退还我款项14700元,到期后还是拖延拒不退款。 以下是微信聊天内容中提取的巴中市恩阳区远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法人杨长福承诺退款时间线 2月5日承诺15天,就是20日退押金 2月22日承诺年15后(元宵),就是2月24 2月23日说月底 2月29日说7个工作日 3月21日还在拖延,后拟定解决方案要我转2100元违约金+使用租金700元+代驾费用200元合计3000元,我方未同意,后其提出其垫付2300元给公司,公司退款至其账户,20个工作日后再转回14700元给我,我同意了此方案。 4月24日继续拖延说要4月26日 4月26日继续拖延说要五一之前退 5月2日发来一个电话要我联系,电话那头说钱已打给杨长福;杨长福却说没收到,双方唱双簧,互相踢皮球。 5月4日至今跟踪无果 期间多次致电市场监督管理局、110、12315、12345沟通投诉,均无法解决。巴中市恩阳区远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及其法人杨长福的行为极其恶劣,恶意拖欠租车押金,违反合同法。 巴中不是法外之地,此公司的拖欠不退押金行为不止我一例,本网站局长信箱中已知有3例此公司的不退押金情况,请局长严查。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4-05-07 11:15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巴中恩阳远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恶意拖欠不退租车押金”的留言收悉。现将回复如下:

自3月以来,我局陆续收到多起关于巴中市恩阳区远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不退还租车押金的投诉,根据属地原则,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和恩阳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专题研究。但自4月10日起,巴中市恩阳区远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负责人一直不接听电话、不回复消息,执法人员到该企业登记的住所进行实地核实时,发现该地址已变为其他经营主体。由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该企业取得联系,恩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法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施信用惩戒,并于4月16日分别向恩阳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发了《关于近期投诉远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问题的提示函》。另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门为汽车租赁行业主管部门,经过与您电话沟通解释,建议您向交通部门进一步咨询,或采取司法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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