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民营经济体支持力度、恢复市场经济活力的建议(第10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南江县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工作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中小微企业营运软硬环境方面
南(江)杨(坝)路(含南江至流坝)已于2017年按照县道标准建成投入使用,目前既有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况较好,路面无重大损坏,暂能满足流坝社区现有工厂生产运输要求。
一是南江到流坝工业区道路问题。2017年,南江县交通运输局已按照县道路标准(路基7米、路面6米)对南(江)杨(坝)路(含南江至流坝路段)进行了改造升级,新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22公里,目前已高标准建成投入使用。同时为提高路面结构标准,南江县交通运输局正在开展S520南江县集州街道至杨坝镇改建工程(南江通用机场至杨坝镇段)(含南江至流坝)项目前期工作。
二是涉及矿山企业发展软环境方面。南江县现行项目征地的标准均统一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江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批复的标准执行,最大限度避免企业与村民之间私自协商行为发生。
二、改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环境方面
市、县金融工作局联合人行、银保监等单位通过发挥政策合力、开展专项活动、推动减费让利、优化服务模式等举措,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滴灌个体工商户。
一是完善民营经济金融支持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国务院“稳经济33条”、省政府“金融助企纾困19条”等决策部署,围绕全市“1+3”主导产业发展定位,“2+1”种养业优势大品种项目,先后出台《巴中市金融支持文旅康养首位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金融支持巴山肉牛、南江黄羊全产业链发展的指导意见》《金融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链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落实金融助企纾困和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等,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合理采取贷款续贷、展期等方式,为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办理延期还本付息业务,金融支持主导产业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二是加大对民营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指导金融机构建立完善民营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通过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抵质押品范围、提高抵质押率等对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给予适当倾斜。持续推进“贷动小生意、服务大民生”个体工商户专项金融活动,推动落实应延尽延等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稳定预期,挺过难关。3月末,全市民营经济、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分别增长7.02%、18.19%,增速较去年同期加快3.88、2.1个百分点。
三是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撬动作用。用好用足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支小再贷款、科创、交通物流、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占比较高的小微企业、科创企业、交通物流等相关领域贷款投放。3月末,全市支小再贷款余额11.84亿元,发放普惠小微贷款激励资金853.14万元;累计向科创企业相关群体发放贷款25.19亿元。持续深化财政金融互动效果,建立“央行资金+财政资金”机制,创新“战疫贷”“稳保贷”“支小惠商贷”等财金互动产品,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
四是深化民营企业融资对接。深化民营企业“金融顾问”服务,对民营小微企业开展实地走访,一对一提供金融精准帮扶。推行“半月一收集、一月一碰头、季度一对接”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部门与金融机构、部门与企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工作联席会议,深度联系并化解各类“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重点融资支持名单库,组织金融机构入园访企,送政策送产品送服务,推动“无贷户首贷培育”和“有贷户融资优化”。会同民营办制作“助企纾困政策明白卡”,及时向民营小微市场主体推送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政策的直达性。推广运用好“天府信用通”综合融资服务平台,实现线上常态化融资对接,3月末,通过平台促成融资3.9亿元。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抢抓国省交通运输普通公路规划库调整机遇,将南江至旺苍S520杨坝至坪河出境段纳入规划,提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专人积极对接省交通运输厅,待上级下达计划和资金后逐步实施。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国省相关征地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家喻户晓。同时落实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形成区域统一标准。
三是支持银行机构加强信贷资金管理,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和融资环境。会同金融机构秉承“扎根南江、服务南江”的经营理念,开展好“政银企对接”“一企一策”挂联和金融顾问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对暂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辅导和培育。
感谢您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电话:19983655016
负责人:李立志
经办人:陈晶智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