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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9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信息来源: 巴中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7-19 14:58 浏览:

王海燕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9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巴中市商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严格准入,强化源头管控

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将加大即将印发的《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202391日起施行)宣贯力度,按照规定允许依法取得食品经营备案凭证的经营店入网经营。依法查处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同时要求食品摊贩和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被评定为高风险的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召开平台约谈会,强化平台责任,严把网络餐饮商家的准入门槛和标准,对入网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证、送餐人员、送餐设施严格把关。按照促进发展、尊重实际、规范管理的总体原则,加强餐饮外卖行业规范自律,引导企业逐步规范,共同打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餐饮外卖配送安全环境。市商务局联合有关单位,制定了《巴中市餐饮外卖配送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督促加大对配送人员的社会保障和意外事故保险力度。

二、加强管理,促进规范发展

一是督促平台对入网经营者及外卖送餐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制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配送服务协议、安全承诺书等文件。二是结合《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202391日起施行)宣传,要求平台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配送食品使用封签或者一次性封口包装袋等方式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封装;同时要求餐饮配送服务人员在接收时发现需配送的食品未按照规定封装或者封签、封口损坏的,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在接收时发现配送的食品未按照规定封装或者封签、封口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限塑工作,增加对餐饮企业的指导。四是结合省餐饮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要求,继续推进线下食品安全监管,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五是强化行业协会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加强饮食配送行业诚信建设。要求其不得设置最低消费、不得违法刷单、不得二选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依据《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对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六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1231512345平台、互联网、微信等多个渠道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及外卖行业发展的关心支持。

 

负责人:罗世科

经办人:袁华

联系电话:19981699139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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