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预算/决算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11 11:22 来源: 本站原创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收支预算民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和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从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达法行为。

4.负责全市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相关反垄断调查工作,指导本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达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本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指导全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指导督促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草拟区域性地方标准及区域性地方标准统一计划、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等工作和团体标准的管理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区县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组织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作。规范检验检测市 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 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6.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8.负责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安全监测、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安全监测、检查和处罚,参与省药监局组织的监督检查。指导县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19.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有关政策,承担牵头组织实施生物医药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道地药邮

材、食品饮料发展。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 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环境。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将省级层面改革事项和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实现承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行企业开办“011”提速计划。推动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电子营业执照互通互认互用。全面推广运用“营商通”掌上服务平台。

    2.入推进行政许可改革。承接气瓶使用登记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许可审批下沉和改革。完善行政许可线上统一受理平台,逐步实现移动化运用。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推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向“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的拓展。开展部分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制许可试点工作,探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环节改革,完成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工作。

    3.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着力解决和扫除股东失联、营业执照遗失等困难障碍,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和“零见面”。继续做好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

 4.牢食品安全底线。

1)牵头做好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党政同责要求,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评工作;指导巴州区创建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推动将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内容;全面实施“智慧食安”平台建设。

2)在食品生产领域实施三大提升行动。一是开展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行动。建立小作坊名录库,实行小作坊食品“负面清单”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综合治理,建设食品小作坊样板间、标准店和特色示范街区;二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聚焦现代农业“10+3”产业、优质白酒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等优势产业,切实加大监管、指导和帮扶力度,助推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引导发动更多食品生产企业参与“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三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主责落实提升行动。推进获证企业全覆盖开展自查报告,鼓励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导鼓励企业认证实施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大型企业联系机制,健全大型企业监管档案;突出抓好白酒、食用植物油、桶装饮用水、淀粉制品和蔬菜制品等重点食品安全。

3)在食品流通经营领域突出三项重点治理。一是突出重点区域治理。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提高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开展午托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健全农村“坝坝宴”申报、登记备案制度,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重点问题整治。推广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封签、阳光厨房,探索实施大数据监管,试点监管部门、第三方平台网络食品安全数据互通共享;二是突出重点时段治理。在端午、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春、秋季及中、高考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期间食品经营领域监管。三是突出重点品种治理。集中抓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紧盯米、面、食用油、禽蛋、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儿童食品、膨化食品、饮用水、调味品、土特产等消费量大和婴幼儿食品、特殊食品等风险较高、消费人群特殊的食品品种监管。实施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扩面提质行动。

4)全面完成省局下达的2020年食品抽检任务,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5.守牢药械化安全底线。

1)加强对疫苗、血液制品、麻精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药品,无菌和植入、高值耗材、介入和冷链体外诊断试剂等医疗器械,宣称婴幼儿使用和特殊化妆品品种,上年度监督检查、不良事件监测和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品种监管力度。开展疫苗、国家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特殊药品、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开展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清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行动,创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机制。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协助做好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工作。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远程药学服务试点工作。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2)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量不低于5000例,药品新的、严重不良反应报告比例不低于报告总数的45%;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量不低于80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严重伤害报告比例不低于报告总数的20%;药物滥用调查表650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500例的工作目标。

6.守牢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研究制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重点抓好建材、农资产品、成品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儿童学生用品等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组织开展车用汽油、柴油、车用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消防灭火设备等产品的联动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聚焦问题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守护行动。

7.牢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全面推广特种设备安全清单管理和“双重预防”。绘制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等级(红色、橙色、黄色、蓝色)电子分布图,完成人员密集场所和化工行业等重点领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大电梯、气瓶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建设力度,启动市级气瓶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率年底前要达到30%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从生产源头提高特种设备本质质量安全水平。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制度,紧盯化工、旅游等行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项目建设工地等区域,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8.统筹抓好全市质量提升工作。实施质量工作考核机制,推动实施“市长质量奖”激励机制,综合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好2020年度“质量月”活动。持续开展养老、教育、医疗、旅游等服务领域质量监测。

9.提升计量技术支撑。加强充电桩、出租车计价器检测仪、燃气表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改造),力争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达到138项以上。深化“一机二器三表” 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强制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加强民用“三表”(即电能表、水表、燃气表)、出租车计价、加油机等涉及民生的计量监管。积极完成省级定量包装(至少100个批次)、过度包装(至少83个批次)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强检计量器具备案率、强检率分别达95%以上。加强企业计量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推动100 家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引导并培育20 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有针对性地为30家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实施计量精准施测服务。

10.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探索建立市级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措施,加大标准贯彻执行力度,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引导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加快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以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新兴产业、生态保护、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为重点,突出“四大特色农业”、“四大新型工业”和“四大现代服务业”,做好地方标准立项评估、技术审查和发布工作,增加标准供给,完善标准体系。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培育建设,抓好试点示范。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11.提升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优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供给,促进绿色发展,加快全域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具体落实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监管和日常监管工作,省局下达的检验检测机构年度监督检查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强化对强制性产品证后监管,不断完善对全市农食产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12.提升知识产权技术支撑。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实施知识产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展翼腾飞工程”,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名录库。深挖特色产业、地理标志知识产权资源,发挥商标引领,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开展“铁拳行动”“蓝天行动”,维护知识产权市场秩序。围绕本地特色产业体系,强化驰名商标认定保护。实施“地标精准扶贫工程”,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运用,推广“区域公用品牌”。有序推进职务发明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制度改革试点。

13.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加大公用事业、印章刻制等民生领域反垄断线索排查力度,依法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持续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治理工作。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强化直销监管,规范企业直销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

    14.强化价格监管。加大猪肉和粮油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做好养老、教育、殡葬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严肃查处投诉举报价格违法案件。探索在医疗、餐饮、旅游等行业开展价格诚信建设示范试点。加强涉企收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组织开展水、电、气、药品、厂房租赁等价格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降低企业成本和群众负担。

   15.强化广告监管。强化导向监管,实现传统媒体全天候监测,广告条次违法率控制在1%以内。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金融、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持续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行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广告监督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指导有条件的县(区)积极争创省级广告产业园区。

 16.强化网络和合同监管。维护专业市场管理秩序。推广网络交易监管规范化建设试点。开展落实电商平台责任、“网剑行动”等专项整治。深化开展网络市场监测工作。充分运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测体系,突出重点领域,推广运用“互联网+监测”模型。协同主管部门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依法打击违法拍卖活动。持续抓好重点行业格式条款评审规范,加强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推行。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持续推动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17.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体制,推动实现市场监管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和提高办案水平,统筹区域间执法协作,加强跨区域案件的指导协调。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畅通规范信息共享平台,准确、及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深挖根治”向“长效常治”迈进。

18.深入推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聚焦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在民生关注度高的重点行业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创建。培育一批示范街道(小镇)、示范景区、示范商圈、示范餐饮、示范店、示范企业(商场)、示范行业。建立基层消费维权站。扎实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和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线上快速维权、线下无理由退货、消费环节首问和赔偿先付等工作。

19.强化12315平台使用管理。充分利用全国12315平台做好分流转办和办理。强化全国12315平台数据分析利用,编制数据分析报告,适时发布消费预警和消费警示。深化诉转案机制,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查办力度。拓展12315“五进,便利群众维权,提升解决率和满意率。积极引导经营者成为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推动ODR企业入驻全国12315平台。

20.强化消费引导。完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影响力。针对预付式消费、金融消费、网络消费等领域多发问题,强化安全风险警示。针对旅游、物业等开展消费调查、消费体察、比较试验等,提供消费参考。推动建立支持消费者诉讼制度、小额消费纠纷仲裁制度,大力支持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

21.贯彻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巴中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等政策措施,推动惠企政策全面落实见效。依托全省开展政策精准推动工程,及时归集整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信息,定期集中公示推送。完善全市民营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结合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考核细则,完善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2.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合发展。依托省民营经济数据统计分析监测体系,开展民营经济数据分类研究和全市民营经济工作动态分析,实施民营经济政策精准推送。推动落实市级领导挂联重点民营企业制度,持续推进“四百计划”。全面执行涉企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社保缴纳、税收减免等惠企政策,加大跟踪考核力度。统筹组织民营企业家外出考察、出国观摩、高校研修、全国500强企业实践锻炼不少于一次。抓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的质量提升,实现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目标。

23.进一步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拓展全省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功能,打通民营企业维权通道,做好民营企业投诉和意见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民营企业投诉和意见的处理工作。推动在商(协)会建立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构建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多方调处机制。

24.强化信用监管。推进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争实现全市企业年报率95%,特种设备生产(充装)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实现100%年报。发挥信用监管服务地方经济作用,对受到疫情影响的企业予以支持,积极稳妥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组织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实现各级政府部门的涉企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继续统筹推进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底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制定科学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确保全市总体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5%

25.提升法治化基础。建立重大案件、特殊案件法治审查、程序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对线索排查、立案调查、取证固证、案情通报等强化法律支撑。着重对自由裁量权、卷宗评审等开展法律评估。对接省局制定自由裁量权、案卷评查、法治建设评价等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和应诉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加强普法宣传。

26.强化综合保障基础。

1)开展基层监管站所标准化建设。落实好每个县区一个标准化所的提档升级建设。完成10个标准化基层监管站(所)、基层消费维权站建设。

2)举行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实施5+1(高校培训、廉政教育、沿海观摩、他山取经、现场讲授和比武)市场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3)强化应急处置。完善各类预案编制,组建专(兼)职应急队伍,基本建立预警监测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

4)推行“三个一线”(监管一线、宣传一线、服务一线),“四个在线”(在线登记、在线咨询、在线监管、在线维权)试点工作。开展综合监管执法工作。举行执法办案业务大练兵。在经开区局全面推行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

5)强化综合规划工作。对接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十四五”规划编制,编制全市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围绕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扎实开展重点课题调研。落细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抓实综合统计和志编工作。

6)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重大政策、重点部署工作,主动发布市场监管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市场监管领域舆情动态监测,及时收集、梳理、汇报告舆情动向。

7 强化财务制度建设和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系列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形成科学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有效防范财务审计风险。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注重绩效、促进发展的原则,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以专项资金保障为支撑,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提高财力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7.强化政治建设。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

28.强化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抵制“四风”。扎实开展经常性廉政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筑牢思想防线。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账,构建廉政风险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以案释纪警示教育,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通过标本兼治,努力构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有效机制。

29.强化作风建设。落实《工作规则》《会议管理制度》等要求,对发文数量实行限额量化管理,建立会议计划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督查督办制度》《目标绩效考核办法》,采取催报、检查、跟踪、通报批评等方式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

30.统筹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局安排,切实做好扫黑除恶、综治防邪、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机要保密、网络安全、统战、双拥、创文创卫、人口普查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在职人员共259人,供给车辆25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经开区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市市场监督稽查支队),其他事业单位3个(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信息中心)。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表1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4055.7万元,比2019年减少13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45.7万元,占总收入92.4%,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310万元,占总收入7.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表1-1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4055.7万元,比2019年减少13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4万元,占总支出80.2%,项目支出801.7万元,占总支出19.8%。(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55.7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38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机改,新组建市管局的预算当时公开时没有将划转人员的经费调整,民营经济项目经费系统没删,导致数据大;二是2020年项目经费预算比2019年有所压减。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4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3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8.3万元,教育支出1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9.3元,住房保障支出217万元。(表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55.7万元,比2019年减少138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机改,新组建市管局的预算当时公开时没有将划转人员的经费调整,民营经济项目经费系统没删,导致数据大;二是2020年项目经费预算比2019年有所压减。(表3

(一)基本支出3254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50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32.8万元,绩效工资197万元,津贴补贴51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89.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万元,其他社保缴费32.4万元,奖金 63万元,住房公积金217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736.6万元,其中:办公费173万元,差旅费369.5万元,邮电费5.6万元,工会经费36.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01.3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6.1万元,生活补助3.9万元。(表3-1

(二)项目支出801.7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234.2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567.5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检测车辆购置等支出。(表3-2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13.6万元,比2019年预算总额减少29.4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12.3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年度内来人来客的次数、人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一样;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3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2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二是2020年预算口径发生变化。(表3-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表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表5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97万元,主要是:教学专用仪器133.5万元,教学专用仪器114万元,门式起重机19万元,装订机2.5万元,其他车辆8万元,其他专用仪器仪表30万元。(表6和表7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8147万元。现有公用用车25辆,其中:定向保障类1辆、执法执勤类22辆、特种专业技术类1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0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29个,项目资金801.7万元。(表8和表9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8.市级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9.项目支出绩效表(发展类)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