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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1-04-08 11:23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落实党政同责,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责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强化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地区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各级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压实监管责任,加强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各区县每年12月底前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市食品安全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健全法规制度,完善标准体系。宣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积极协助配合国家、省有关立法修规。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培训和跟踪评价工作,挖掘地方特色食品,推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按要求完成调味品、酒类等跟踪评价相关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狠抓源头治理,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贯彻落实《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2021-2023年)》(川办发〔202086号),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和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整治,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整治任务。推进农药兽药化肥减量行动,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制购买,化肥利用率达40%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实施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试点开展食用农产品规范化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建设,推进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工作,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四、加强日常监管,突出重点领域。加快巴中市场e监管(智慧食安)建设步伐,提高互联网+食品安全覆盖率,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达100%,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率达到90%。推广食安封签”“阳光厨房,建立骑手义务监督员队伍。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高风险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对问题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重点行业企业探索开展体系检查。突出白酒、桶装饮用水、淀粉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和食盐等重点品种监管。健全食品小作坊监管机制,因地制宜,引导打造食品小作坊样板间、标准店和特色示范街区。开展以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注方式为重点的标签规范管理工作。严格规范保健食品保健功能声称、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及企业保健食品营销行为。(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五、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抽检监测。保障抽检经费,全面完成各级食品安全监测任务,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其中农业农村部门实施的农产品定量监测任务要达到1.5批次/千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5%以上,省级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定期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打造省、市、县三级食品抽检信息公布矩阵。开展地方特色食品、营养包、高风险食品重点监测。(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六、打击违法犯罪,强化两法衔接。全面开展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动、昆仑2021”行动、春雷行动2021”等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始终保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严格执行从业禁止、从重处罚等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七、聚焦民生实事,解决突出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小诊所、小卖部、小饭桌”集中治理。聚焦“小卖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售卖“三无”食品、售卖过期变质食品。紧盯“小饭桌”无证照经营、不按操作规范加工食品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委统战部、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八、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意识。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学校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开展肉菜超市示范创建和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鼓励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确保生产经营合规合法。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自查报告等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组织代表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履行主体责任集中述职活动,推动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做好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工作,大力推进生产经营者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督促做好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工作。推动建立重要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巴中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九、推进双安双创,强化示范引领。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巩固第一、二、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县)创建成效,积极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响亮行动。探索制定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评价标准及评价细则。(市食品安全办、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十、深化成渝合作,推动协同发展。深化对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理解把握,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认真落实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部署,推动建设四川区域协同发展总部基地。力争在食品品牌带动、食品安全标准引领、检验检测平台建设、互联网+监管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及风险警示互通机制,推动开展跨区域、跨城际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共享食品抽检数据信息并推动结果互认。(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待省上重点工作出台后,如有变化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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