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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2023-06-15 17:37

 巴中市财政局:

根据《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巴财监绩[2023]4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对2022年部门财政支出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并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进行了评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由原市工商局、原市质检局、原食药局整合而成的一个新机构,属市人民政府直属工作部门。内设31个科室,其中:办公室、综合规划科(产业发展科)、政策法规科、企业监督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价格监督检查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与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科技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安全抽检监测科、民营经济发展科、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科、行政审批科、应急处置与宣传科、财务科、人事科。下属行政单位1个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直属事业单位2个(巴中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巴中市特种设备设监督检验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巴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和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市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相关反垄断调查工作,指导本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本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指导全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指导督促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草拟区域 性地方标准及区域性地方标准统一计划、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等工作和团体标准的管理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区县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组织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作。规范检验检测市 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 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6.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8.负责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安全监测、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安全监测、检查和处罚,参与省药监局组织的监督检查。指导县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19.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有关政策,承担牵头组织实施生物医药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道地药材、食品饮料发展。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 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21231日,行政编制110人、机关工勤编制13人,事业编制人员20人,2022年末实有行政人员107人,机关工勤人员15人,事业人员2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度各项财政拨款收入3589.64万元,占总收入4167.11万元的86.1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2.55万元占总收入85.2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3.66万元占总收入6.09%,卫生健康支出128.73万元占总收入3.09%,住房保障支出224.22万元占总收入5.57%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度各项支出4159.15万元,占总支出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2.55万元,占总支出85.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66万元占总支出6.1%,卫生健康支出128.73万元占总支出3.09%,住房保障支出224.22万元占总支出5.39%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秩序,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其它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先后制定了《督查督办制度》、《出差管理制度》等十项工作、纪律制度;为严格机关财务管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结合单位实际,出台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为全面推进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提高单位管理能力,制定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推动制度执行到位;对资金业务可能涉及人员的职能职责进行了界定,对日常办公、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维、后勤管理等报销程序进行了规范,统一经费报销管理程序及标准,单位各项经费支出有章可循。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认真把握上级有关政策法规,立足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大局,遵循预算编制工作的各项要求,统筹安排预算收支,坚持厉行节约,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支出预算,真实反映年度经费需求。二是提升单位绩效管理意识。合理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根据年度单位的职能职责和总体目标任务,年度内完成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细化地预算到人到事最终能达到的指标值,对绩效目标表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细致的把关审核,着力解决指标设置困难、表述不准确等问题,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促进绩效目标编制的前瞻性和规范性,绩效管理观念明显增强,项目及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三是注重绩效目标的全过程的跟踪监督。从项目的立项、申报、实施、验收等全过程实施目标绩效跟踪监督,真正做到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表的指标和时间节点高质量的完成项目。从而最大程度的发挥所实施项目的各项效益服务于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强化项目事后的绩效评价。单位对上年整体支出全面开展一次自评,将评价结果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整体支出评价情况纳入决算报告,客观和公正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存在的问题和加强管理的措施。

  (三)综合管理情况

  1.严肃财经纪律。单位严格按照各项支出审批流程,做到全链条监督。作为单位资金管理规划机构,严把审核关,规范用好每一笔财政资金。大额资金支付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上会。严格预算执行,量力而行,不违规举债,截止目前本单位无政府性债务。

  2.规范进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年初编制预算时商各科室并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当年采购计划,做到依法科学合理采购。采购执行中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政府采购网中全链条进行,过程公开透明,使潜在供应商公平参与,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3.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预算执行,坚持把钱花到刀刃上,始终奉行该花的钱一分不省,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的原则。对举办会议、办展等实行严格审批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远程会议、办展等,对一般性支出进行压缩。从源头上加强“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对于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巴中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做到“三单”齐全,按标准、定范围、核人员,按时报账。对于公务用车严格控制燃油、修理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严格执行出车审批制度。2022年本单位人员未因公出国,也未安排预算。

  4.强化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性和完整性。采取统一购置、统一管理、建立台账。实行定期清查盘点,对各位领导干部办公室、各科室所有使用的实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点登记,对年度内新增及由于年限已久、维修成本高的按规定程序报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积极主动接受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2022年接受了市财政局的中期绩效评价、市审计局审计和省药监局专项资金的交叉检查评价,并根据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结果中不足的地方进行了快速整改。

5.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2022年将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自评报告交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进行备案监督。严格按照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将本年的预决算资料和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上传市财政局网站和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真正做到主动信息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综合绩效情况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1)2022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完成药品抽检批次65批次,医疗器械抽检1批次,药品监管企业数785家以上,化妆品监管企业数1556家以上,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40家以上,药品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90学时以上,药物滥用常规监测任务数1300例以上。

②质量指标。药品、医疗器械抽检完成率100%,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药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1500例以上,化妆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1300例以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590例以上,培训人员覆盖率100%

③时效指标。全部项目均在202212月底前完成。

④成本指标。培训成本每人每天400元,药品抽检平均标准2500元。

⑤社会效益指标。“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两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宣传覆盖及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

⑥可持续影响指标。药械化监管水平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水平不断提高。

⑦满意度指标。公众对药品安全满意度达到了75%以上。

22022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实现市县农产品监管企业数150家以上。

②质量指标。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食品抽检公布信息率100%,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查处重大案件)100%,抽检监测结果系统录入率100%

③时效指标。全部项目均在202212月底前完成。

④成本指标。食品抽检监测平均成本2645元。

⑤效益指标。辖区内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发生数0次,辖区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逐步提高。

⑥可持续影响指标。技术支撑能力和检验监测水平逐步提高,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逐步提高。

⑦满意度指标。群众和监管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了85%以上。

32022年省级药品监管专项补助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完成药品抽检批次167批次,化妆品抽验批次28批次,医疗器械抽验批次26批次。

②质量指标。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检完成率达到了100%

③时效指标。20221231日前完成。

④成本指标。药品抽检平均标准为2500元。

⑤社会效益指标。“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⑥可持续影响指标。药械化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⑦满意度指标。公众对药品安全满意度达到了75%以上。

42022年省级市场监管资金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省级食品抽检监测任务(批次)830批次,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批次)75批次,“双随机”抽查比例≥3%,年报率≥85%

②质量指标。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达到100%;生产环节抽查合格率90%;定量包装和过度包装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100%

③成本指标。普通食品每批次1700元,春雷行动二等奖70万。

④时效指标。20221231日以上指标已完成。

⑤社会效益指标。通过项目的全面实施,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稳中向好,冷链物流防控稳中向好,价格监管不断稳中向好,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稳中向好。

⑥可持续效益指标。通过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系统联通且正常稳定运行,严守食品安全、工业产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⑦满意度指标。食品安全培训对象对培训工作的满意度达到了85%以上。

52022年市场监管应急专项资金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守查保”专项行动市场主体检查户数150家以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30家以上,电梯安全隐患大排查50台以上,政策明白卡发放市场主体份数2万份以上,质量检验数据、报告正确率达到了99.99%

②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特种设备、食品、救灾物资安全。

③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④满意度指标指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了70%以上。

通过对以上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以评促改,进一步促进了项目高效科学的实施,严格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超范围开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项目的内控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较好的达到了绩效目标,更好的服务了全市经济建设,真正做到服务人民群众。

2.2022年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党的建设质量不断提高一是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等会议精神,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筑牢基层组织堡垒。强化大抓基层鲜明导向,举行机关党委党员代表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领导班子及机关纪委班子。选优配强机关党委所属支部“带头人”,10个下辖支部书记平均年龄39岁。积极创建“五好党支部”,2个支部被市委、市直工委表彰为先进基层支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名。三是坚定不移转变作风。扎实开展党建述职评议、履职廉政谈话、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等,组织党员干部赴化成法纪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增强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深入贯彻市委领导班子“两个环境”建设和作风建设18字要求,聚焦“换届病”“机关病”“中梗阻”等问题,深入开展“五讲五重”专项整治,自查问题16个全部整改到位,4人被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四是强化非公党建引领。深入推进非公经济组织雁阵培育专项行动,分龙头领军企业、优势骨干企业、快速成长企业3个梯队开展梯次培育。实行市委统一领导、两新工委统筹指导、“小个专”党委跟踪督导、党建联系点及时服务企业党组织的分级管理,选派128名党建指导员对市本级非公经济组织一对一帮扶指导。全市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率分别达91.2%100%

(二)凝神聚力谋发展,力促民营经济稳回升。一是抓市场主体培育。出台《“十四五”期间“转企升规”实施方案》,遴选426户个体工商户纳入转型培育库,培育“个转企”158户,提前完成120户省定目标。实施民营企业雁阵培育“五年行动计划”,新增市场主体16910户、注册资本432.25亿元,全市市场主体、注册资本分别达151900户、3367.33亿元,同比增长1.36%19.10%二是抓企业诉求化解。开展企业合理合法诉求动态清零行动,对收集的129家企业207件诉求,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办结率79.7%。探索推进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领域供给侧改革试点,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36个,“一企一策”办结民营企业融资、用地等事项241个。为45家民营企业挽回经济(偿还贷款)损失5499.64万元。三是抓惠企政策落实。分行业梳理归集13方面71条措施形成“巴中助企纾困政策明白卡”,采取创新“主播说”、开辟“专题栏”、服务“线下办”等方式,持续提升政策知晓程度和落地效度。110月,全市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11.58亿元,3612家参保单位及职工减少失业保险费支出6557万元,1466家参保企业拨付稳岗返还资金1609.6万元,17家银行机构为受困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货车司机等办理延期涉及金额35.30亿元,467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1603.39万元。

)坚守底线保安全,总体形势保持稳定向好。一是推进食品安全标本兼治。逗硬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双预约”“双备案”管理,举行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没有发生冷链物流传播疫情事件。乡镇食品安全“穿透式”监管试点、食品销售企业体系检查两项工作测评得分位居全省前列。创新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工作经验得到国家调研组和省局领导肯定。完成省级、市级食品和市级食用农产品抽检1880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177批次,省级评价性抽检完成98%。深入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农村自办宴席专项行动,排查消除隐患5057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85件。四川龙一药品公司平昌方便分店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假冒通江银耳案”等受到国家总局、公安部肯定。二是强化药械安全监管执法。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核酸检测试剂、抗原检测试剂流通使用环节监督管理,检查市场主体328家次。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10400余次,立案查处案件505件,处罚款347.6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5件。完成药械化监督抽检285批次,收集上报药械化安全性监测报告5114例,有效防范药品安全风险。四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检查燃气充装、检验及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84家、燃气具生产经营企业333家,完成公用燃气压力管道3034.17公里法定检验任务。加强危化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超期未检专项整治和高温天气下特种设备运行风险防范,检查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40家、特种设备4276(),排查消除隐患60余处,对71台超期未检设备分类落实处置措施。全面升级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平台,气瓶追溯体系平台基本覆盖18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装修项目和软硬件系统项目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四是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完成省级和日用品市级监督抽查任务410批次,实施2021年省级和日用品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156批次。将环保产品、危化品、农资产品等1041种产品纳入监管目录,实施重点安全监管。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整治,配合省级肥料监督抽检21批次、安排市级农产品监督检查17批次,检查经销门市38家。开展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警示约谈销售企业19家次。

)蹄疾步稳抓改革,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把11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纳入清单管理。将涉及跨层级跨部门的“准营”审批事项进行归并整合,开办企业、开饭店、开超市、企业简易注销4件事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推行企业登记“小时清单制”经验做法在全省宣传推广。南江、旺苍两···地主体准入、信用监管实现“跨区域通办”。提供印章免费刻制及寄递服务,为4515家新开办企业减轻负担370.23万元。二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全系统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70个,抽查检查市场主体2467户。强化信用依法审查和失信惩戒,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157户,移出1142户,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493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出台“首违不罚”《清单》《清单适用规则》,办理“首违不罚”和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03件,免除罚款255万元。三是加强消费环境建设。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和清理核查,累计申报创建放心舒心示范店897家、示范景区13家。组织49ODR企业参与全国消费纠纷在线化解受理投诉332件。搭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服务平台”,归集1280家商户行政许可、部门监管信息、消费预警等信息60万条。打造“七天无理由退货”线下实体店44家,无理由退货893件。受理诉求举报6340件、办结628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9.4万元。

)全力以赴强基础,助力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一是着力夯实质量基础。坚持先进标准引领,征集地方标准立项18项,完成标准草案编制8项,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准4项,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地方标准《公路隧道火灾扑救行动指南》。推荐5家机构入驻“川质通”平台,完成500家企业有效订单580单。组建“质量跑团”提供帮代办服务2000余次,深入130多家企业帮助解决质量问题180多个。二是持续加强质量管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开展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动态汽车衡等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市场主体400余家、计量器具29400余台(件)。深化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三年活动,获证组织34家、取得证书35张,“通江县有机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融合互动”获评全国有机产品认证优良实践案例。开展机动车、使用农产品、建设工程、环境监测等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行政约谈市场主体14家。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新增专利授权770件、成功申请注册商标2037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16278件。实施专利76项,新增产值3.4亿元,1件专利获得省年度创新创业奖。强化品牌价值评价宣传申报,“通江银耳”品牌价值评价结果为55亿元。南江县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平昌青花椒、江口青鳙两件地标产品在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验收中获“优秀”等次,并入列“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恩阳芦笋、巴山猪分别获评2022我最喜爱的四川省十大品牌特等奖、榜样。“江口醇酒”地标代表中国唯一企业参加中俄地理专家研讨会并作交流发言,50万元酒类产品已销往俄罗斯。与浙江金华签订《深化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协议》,16件重点商标品牌、14件优质地理标志纳入知识产权合作重点保护名录。

(六)重拳出击严执法,推动市场秩序持续向好。一是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约束,集中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67件,出具审查意见100余件,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重要商品和要素市场、商业营销环节、新消费等重点领域,跨区域跨部门执法6次,查处案件59件,罚款54.74万元,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专项行动核查投诉线索11个。二是强化价格监管执法。开攒殡葬、房地产、粮食等领域专项整治和民生商品、防疫药械、医疗服务等价格检测预警,检查市场主体800家次,立案查处148家,实施经济处罚537.24万元。三是强化广告监管执法。开展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校外培训、疫情防控、燃气、养老、金融及投资理财等领域广告专项整治,查处虚假违法广告63件,处罚款105万元。四是强化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对辖区11家网络平台、7000余户经营者开展实时监测,联合公安等部门监测网络交易经营者信息及行为100余万条次,停业整顿14户,下架涉嫌违法违规商品及服务信息126条。五是强化执法办案。开展“春雷行动2022”,取缔吊销无证无照经营139户,立案1992件,处罚没款1420.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12余万元。开展“铁拳行动”,立案407件,案值16627.33万元,处罚没款823.9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1件。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执法整改问题隐患53个,立案查处43件。叶高辉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被公安部挂牌为重大案件。

)固本强基提能力,干部队伍活力持续迸发。一是抓青年干部“强筋铸魂”。将青年干部成长成才作为书记项目“提能正风·护航成长”的重要内容,创新实施青年干部“强筋铸魂”工程,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中层骨干力量帮带,覆盖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在内的青年干部52人,建立学习小组8个,推行一月一主题、一月一课堂、一月一考核,通过信仰铸魂、实践提能、作风培优,打造一支忠诚可靠的“政治尖兵”、高效优质的“业务强兵”、担当作为的“先进标兵”。二是抓中年干部担当履职。大胆任用培养成熟、符合条件的优秀中年干部,去年8月以来,已提拔任用科级干部8名、轮岗交流科级干部4名、岗位调整干部6名,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三是抓老年干部“发光发热”。抓好19名退岗干部管理服务工作,通过教育引导“换脑”、安排岗位“搭台”、关爱激励“暖心”,老年干部真正成为市场监管的“智囊团”和“生力军”。今年以来,10人次县处级干部晋升职级,完成2名同志提前退休职级晋升,12名同志晋升一级主任科员、2名同志晋升二级主任科员、1名同志晋升三级主任科员。

四、评价结论

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主要扣分点是:部门预算支出未全部完成;部门项目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

    五、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时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内控制度还未及时修订到位。

   (二)建议: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和政策倾斜力度;加大对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扩大财务人员培训的覆盖面。

 

附件:2023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615

2023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及计算方法

评价得分

评价得分

93

基础工作管理(15分)

组织机构完善

岗位设置合理

2

成立各种相应的组织机构及机构合理性

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内控岗位设置合理得2分,组织机构不健全、内控岗位设置不合理相应扣分

2

管理制度完善

内控制度建立

2

包括制定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完善2分,制度不够完善相应扣分

1

内控制度合规性

2

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反之相应扣分

1

内控制度执行

2

部门制定的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有效执行2分,未能有效执行相应扣分

1

指标体系完善

指标体系完善程度

2

部门制定的项目预算支出评价个性指标体系健全

个性指标体系健全2分,指标体系不够健全相应扣分

2

宣传培训

宣传培训

1

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宣传培训

开展了宣传培训1分,未能开展宣传培训相应扣分

1

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及时性

1

会计核算及时

会计核算及时,日清月结的得1分,核算不及时的相应扣分

1

会计核算规范性

2

会计核算规范

会计核算规范、科目使用准确、原始发票及附件充分、分项目核算的得2分,否则相应扣分

2

会计档案管理

1

会计档案规范

会计档案整理规范的得1分,不规范的相应扣分

1

绩效目标管理(10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合规性

1

绩效目标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绩效目标符合相关法规和总体规划1分,绩效目标不够合理的相应扣分

1

与工作衔接度

1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绩效目标符合部分三定方案1分,不符合相应扣分

1

与中长期规划衔接度

1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1分,不符合相应扣分

1

绩效目标覆盖率 

绩效目标覆盖率

4

部门绩效目标覆盖率达到年度预算布置的要求

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每低于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4

绩效指标明确性 

绩效指标完整性

1

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写完整

申报表填写完整1分,不完整相应扣分

1

绩效指标操作性

1

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

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1分,反之相应扣分

1

与预算资金匹配度

1

绩效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绩效指标与资金相匹配1分,不完全匹配相应扣分

1

绩效运行监控(15分)

预算完成率

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率

2

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年度支出完成数/年度支出预算数(含调整预算及结转结余)]×100%。跨年度项目按工程进度或平均年度额分析计算。预算完成率90%及以上的得2分。每低于要求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

项目预算执行率 

部门预算项目执行率

2

部门项目预算执行调整程度

项目预算执行率=[年度项目实际支出数/项目预算数(含调整预算及结转结余)]×100%。跨年度项目按工程进度或平均年度额分析计算。预算执行偏差度在10%以内的得2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

政府采购监管

预算执行率

1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含调整预算)]×100%。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偏差度在10%以内的得1分,超过的不得分

1

财政审批

1

部门政府采购财政审批情况 

应政府采购未采购的每发生一起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1

政府采购合规性

1

部门政府采购合规性

存在政府采购违规行为的该项不得分

1

三公经费控制率

三公经费控制率

3

部门三公经费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数)×100%三公经费控制率≤100%的得3分,每高于要求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

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1

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已建好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得1分,未建好不得分

1

资产清核

1

部门资产清理核实开展情况

考核部门和单位已按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核实情况得1分,反之不得分;账实不合的按比例扣分

1

日常管理

1

部门资产登记、上报及管理情况

考核部门和单位已经对国有资产登记、上报,并出台管理办法、制度等措施得1分,差项按比例得分

1

预决算信息公开

预算信息公开

1

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预算信息

按规定公开预算信息得1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减分数

1

决算信息公开

1

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决算信息

按规定公开决算信息得1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减分数

1

绩效评价实施(15分)

部门项目自评率 

部门项目自评率 

5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覆盖情况

项目自评率=自评项目数/项目总数×100%。按项目自评率得分(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中列示项目的视为已自评)。

5

资金评价覆盖率 

资金评价覆盖率 

5

部门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项目资金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绩效评价资金覆盖率100%5分;每低于要求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5

评价质量

评价质量

5

部门绩效评价质量情况

根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评价报告质量、资料收集情况等综合评分

5

评价结 果应用  (15分)

绩效信息公开

绩效信息公开

3

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按《巴中市市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规程》规定公开绩效信息的得3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分

3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

3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上年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的得3分,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按比例得分

3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3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的得3分,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按比例得分

3

监督管理

绩效问责

3

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情况

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得3分,未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相应扣分

3

项目及资金调整

项目及资金调整

3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下年项目及金额情况

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下年度项目及金额的得3分,未按规定调整的相应扣分

3

项目支出绩效管理(30分)

项目支出绩效

部门实施项目支出评价情况

30

按百分制形成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分数换算成此项指标得分。有两个及以上专项预算项目的,以平均分作为得分

28

绩效管理创新(+5)

管理制度创新  

3

在绩效管理制度有创新

在绩效管理制度有创新或者发表相关研究文章的相应得分

 

工作推进创新  

2

在工作推进中有创新

在推进自我评价、配合重点评价、完善个性指标体系方面的创新的相应得分

 

监督发现问题 (-5)

违规问题

-5

部门或个人存在违反财政监督管理等情况

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财政管理问题的,每发现一类问题扣1分(多个部门发现的同类问题不重复扣分),涉及金额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扣2-5

 

扣分项(-5分)

-5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财政重点评价过程中,发现评价对像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不配合评价工作的,经报市财政局确认后每次扣1分,最高扣5

 

评价结论

总评分(93) 优秀(X≥90) 良好(90>X≥75分)合格(75分>X≥60分) 不合格(X<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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