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巴中市市长质量奖评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第四届巴中市市长质量奖评审服务项目进行邀标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根据工作安排,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开展第四届巴中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评选暨品牌建设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有关培训项目。为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使市长质量奖成为我市具有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奖项,根据《巴中市质量奖评审工作规则》要求和工作需要,拟委托第三方承办本届市长质量奖的评审服务工作。
(二)服务内容
1.在评审前开展政策宣贯、《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以及申报资料填报培训会不少于1场。
2.协助制定《巴中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3.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出具资料审查意见书。
4.组织评审专家对进入现场的被评审组织和个人开展现场评审,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5.配合组织陈述答辩工作,制定陈述答辩评分表并出具评审意见。
6.负责整个评审活动和相关会务的组织,负责聘请专家以及评审过程中所需场地、交通、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食宿等费用的支出及管理。
(三)总体要求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四届巴中市市长质量奖评审服务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详细说明。
2.评审程序应严格按照《巴中市市长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巴中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3.材料评审采取独立评审和集中合议方式,评审组由3名以上(含3名)评审专家(受过质量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掌握卓越绩效模式成熟度评价方法)组成。
4.现场评审组由3名以上(含3名)评审专家组成。
5.陈述答辩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评审专家组成员、行业专家等按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四)完成期限
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培训会;2024年3月30日,根据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现场核查)、陈述答辩、社会公示等情况,形成评审报告提交评审办审议。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是从事专业质量技术评审、组织实施过市级质量奖或者相关大型质量评审活动的专业评审机构。
(二)供应商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为申报本届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个人)提供有关咨询服务活动(中标后须签订不参与咨询服务活动的承诺书)。
(五)三年内在质量活动中没有重大失信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要求
(一)项目预算
预算经费在人民币捌万元(含捌万元)以内,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预算明细表。
(二)资料提交及资料审查
1.资料提交。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有关文件资料(格式详见附件1)
2.资料评审。由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各供应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按比选条件及要求确定技术服务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4.本公告有效期为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7日,有意响应的单位应在2023年10月27日17时之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33号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703室),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827-2557111。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格式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视为废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满足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2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若采用邮寄或者快递送达方式,须确保投标文件送达时密封完整。
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别按照25%、35%、40%的权重计算,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比选工作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对整个工作予以监督。举报电话:0827-5279297
七、其他事项
(一)本采购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二)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三)采购方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方现有的可用资料,采购方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四)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2.巴中市市长质量奖评审服务比选综合评审表
附件下载:附件1、附件2.zip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