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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8号)

2023-08-22 09:11 来源: 本站原创

近期,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市级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蛋制品、水果制品、酒类、糕点食品、餐饮食品、食糖等18大类食品207批次样品检出1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二氧化硫残留量、三氯蔗糖、酒精度、铜绿假单胞菌项目等不合格。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巴州区、恩阳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等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市局,市局将按要求及时公示。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3.合格项目信息表

附件3--合格信息(第8号)1.xlsx

4.不合格项目信息表

附件4-不合格项目信息表(第8号).xls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2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验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卫)等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大米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无机砷。

小麦粉检验项目包括镉(以Cd计)、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苯甲酰。

挂面检验项目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生湿面制品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米粉制品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a、大肠菌群a、金黄色葡萄球菌b。

二、食用植物油

(一)抽验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菜籽油检验项目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计)、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食用植物调和油检验项目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计)、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玉米油检验项目项目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玉米油检验)。

三、调味品

(一)抽验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18186-20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油》、(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T 18187-20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食醋》、(SB/T 10416-2007)《调味料酒、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酱油检验项目氨基酸态氮、全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食醋检验项目总酸(以乙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

调味料酒检验项目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检验项目铅(以Pb计)、罗丹明Ba、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四、肉制品

(一)抽验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62-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3586-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卤肉制品》、(GB 103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真空软包装卤肉制品》

(二)检验项目

腌腊肉制品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a、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酱卤肉制品检验项目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商业无菌。

五、乳制品

(一)抽验依据

抽检依据为(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1964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1964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二)检验项目

灭菌乳检验项目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脂肪、商业无菌。

液体乳(巴氏杀菌乳)检验项目蛋白质、酸度、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检验项目蛋白质、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六、饮料

(一)抽验依据

抽检依据为 (GB 17323-19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17325-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

(二)检验项目

饮用纯净水检验项目电导率、耗氧量(以O2计)、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其他类饮用水检验项目耗氧量(以O2计)、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其他类饮用水检验项目耗氧量(以O2计)、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检验项目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

蛋白饮料检验项目蛋白质、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茶饮料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

七、方便食品

(一)抽验依据

抽验依据为(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GB 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冲调谷物制品》、(GB 316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油炸面、非油炸面、方便米粉(米线)和方便粉丝检验项目水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主食类方便食品、其他类别方便食品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八、罐头

(一)抽验依据

抽验依据为(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709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

(二)检验项目

水果类罐头检验项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商业无菌。

九、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验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膨化食品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十、酒类

(一)抽验依据

抽验依据为(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白酒检验项目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

黄酒检验项目酒精度、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果酒(发酵型)检验项目酒精度、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十一、蔬菜制品

(一)抽验依据

抽验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

(二)检验项目

酱腌菜检验项目亚硝酸盐(以NaNO2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蔬菜干制品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GB 2762-20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十二、水果制品

(一)抽验依据

抽验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

(二)检验项目

蜜饯检验项目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十三、蛋制品

(一)抽验依据

抽验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抽验依据为(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二)检验项目

再制蛋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商业无菌。

十四、食糖

(一)抽验依据

抽验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抽验依据为(GB/T 35885-2018)红糖、(GB 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二)检验项目

红糖检验项目干燥失重、二氧化硫残留量、螨。

十五、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验依据

抽验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粉丝粉条制品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其他淀粉制品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十六、糕点

(一)抽验依据

抽验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0377-198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糕点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月饼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粽子检验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商业无菌。

十七、豆制品

(一)抽验依据

抽验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二)检验项目

发酵性豆制品检验项目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非发酵性豆制品(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检验项目蛋白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非发酵性豆制品(豆干、豆腐、豆皮等)检验项目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其他豆制品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十八、餐饮食品

(一)抽验依据

抽验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抽验依据为(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二)检验项目

馒头花卷(自制)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包子(自制)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油饼油条(自制)a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a检验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复用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服务单位消毒)检验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散装配制酒(餐饮单位自制)检验项目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

十九、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验依据

抽验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粉丝粉条制品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其他淀粉制品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附件2

 

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一、香辛料类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解读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磺熏蒸的方式用于食品加工处理,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的作用。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香辛料类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使用。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为了改善产品卖相使用该物质。

二、蔬菜干制品类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解读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磺熏蒸的方式用于食品加工处理,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的作用。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应超过0.2g/kg。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未严格管控原料或为了改善产品卖相超限量使用该物质。

三、食糖类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解读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磺熏蒸的方式用于食品加工处理,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的作用。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食糖类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应超过 0.1g/kg。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未严格管控原料或为了改善产品卖相超限量使用该物质。

四、白酒(散酒)不合格项目三氯蔗糖解读

三氯蔗糖又名蔗糖素、蔗糖精,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蒸馏白酒中不得使用三氯蔗糖。此次蒸馏白酒(散酒)中检出三氯蔗糖的原因,可能是散酒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感官而违规添加,也可能是白酒成品在勾调过程中使用的基础酒中含有三氯蔗糖导致成品酒中检出。

五、酒类(发酵酒)不合格项目酒精度解读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品质。一般发酵酒企业标准中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误差为±1.0%vol;也有部分发酵酒的产品标准对酒精度规定为一定范围。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还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

六、包装饮用水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解读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对于免疫力较弱的人群健康风险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均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包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还可能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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