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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一期)

2024-07-22 09:39 来源: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液氧充装案 巴中市巴州区制氧厂 余琳 巴市监处罚〔2023〕111号 1.15个黑色氮气专用瓶非法充装氩气,不符合《气瓶颜色标志》中气瓶颜色的规定,充装55瓶氩气、39瓶氧气、40瓶二氧化碳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2.未经许可擅自充装3瓶液氧的行为违反了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1200.00元;
2.处罚款250000.00元。
合计处罚没款人民币2512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壹仟贰佰元整)。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2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防冻冷却液案 巴中市经济开发区长兴汽配经营部 朱杰 巴市监处罚〔2024〕1号 销售的“冰蝶”牌机动车防冻冷却液,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1.没收不合格的“冰蝶”牌长效防冻冷却液1瓶;
2.没收违法所得230.46元;
3.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1050.00元;
合计处罚没款1280.46元(大写:壹仟贰佰捌拾元肆角陆分)。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3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医疗器械案 巴中巴州北门医院 吴腾杉 巴市监处罚〔2024〕1005号 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1.没收已超过使用期限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
2.处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7.5万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4 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掺混肥料案 巴中经济开发区沃民化肥经营部 刘勇 巴市监处罚〔2024〕2号 销售的“农中龙”牌掺混肥料(生产单位:四川顺民肥料有限公司 生产日期:2023年9月5日),经检验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59.00元;
2.处罚款2200.00元;
合计处罚没款2259.00元(大写:贰仟贰佰伍拾玖元整)。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
5 未执行政府定价案 巴中城市运业有限公司 谢维 巴市监处罚〔2024〕101号 未严格执行巴发改价格〔2020〕42号文件中关于“机动车停放24小时为1个计费周期,停放15分钟后开始计时收费,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的规定,将部分日间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的停车前15分钟记入计费时间并收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对当事人未退还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94906.00元(大写:贰拾玖万肆仟玖佰零陆元整)予以没收。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
6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巴中市经开区叶波大润发生活超市 陶桂明 巴市监处罚〔2024〕1006号 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后继续从事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樱木良品经典美式咖啡冻15袋;
2.没收违法所得8.00元;
3.处罚款5000.00元。
合计处罚没款5008.00元(大写:伍仟零捌元整)。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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