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新闻动态 > 监管动态

您应该了解的“民用三表”计量常识

信息来源: 巴中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4-26 15:32 浏览:

一、什么是民用三表?

直接与供水、供电、供气部门进行贸易结算用的民用水表、电能表和燃气表(以下简称“民用三表”)属于强检工作计量器具,涉及千家万户,量大面广,其计量准确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国家规定对其实行“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和到期轮换”。

(一)水表


水表大多指饮用冷水水表,它是在测量条件下用于连续测量、记忆和显示流经测量传感器的水体积的计量仪表,主要用于计量流水管管道中可饮用冷水的体积总量。

它按用途可分为民用水表和工业用水表;按水表工作温度可分为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其中冷水水表按工作温度又可分为T30和T50两个温度等级。

(二)电表


电表即电能表,是用来测量电能的仪器仪表,也称电度表。在日常生活和工农业生产中被广泛运用;常用的电能表主要分为机电式交流电能表和电子式交流电能表两大类,而智能电能表不仅采用了电子集成电路的技术,还具有计算精度高、智能扣费、电量记忆、余额报警、信息远程传送等高科技的功能,不管在性能还是操作功能上都具有很大的优势。

它按指示可分为:

☑脉冲指示灯:红色,家中不用电时灭,用电时闪烁显示,用电功率越大,闪烁频率越快。

☑跳闸指示灯:黄色,平时灭,负荷开关断开时灯亮。

(三)燃气表


燃气表即燃气气体计量仪表,用于测量流过封闭管道内燃气气体积测量仪器,主要采用方量计量、金额结算的模式,对所用燃气进行计量和管理。

燃气表按介质可分为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燃气等;按工作原理可分为膜式燃气表、超声波燃气表等。其中膜式燃气表通常分为基表和附加装置(液晶显示屏)两个部分。基表部分机械计数器显示该燃气表累计计量的用气量,预付费管理部分属于天然气表的附加辅助装置。

二、民用三表的使用期限

为了加强对生活用水表、电表、气表的计量监督管理,确保“民用三表”量值准确可靠,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监管部门根据国家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对“民用三表”的监管实行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和到期轮换。其中,规定其首次强制检定由供气、供水、供电的管理部门或用户在使用前,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设置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提出检定申请。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上应加贴检定合格标识,注明使用期限。

(一)水表期限

对于公称通径为DN50及以下,且常用流量不大于16m³/h的水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公称通径不超过DN25的水表使用期限不超过6年;公称通径超过DN25但不超过DN50的水表使用期限不超过4年)。

(二)电表期限

1级、2级有功电子式交流电能表,其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8年;磁力轴承和双宝石轴承的单相有功电能表,其轮换周期一般不宜超过15年,其它单相有功电能表的轮换周期不宜超过10年。

(三)燃气表期限

对于最大流量qmax≤10m³/h且用于贸易结算的燃气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更换。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以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等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

三、相关部门及企业在民用三表计量管理中的职责

(一)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对民用三表的监管职责:

1.民用三表的生产制造,应向当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型式批准。

2.民用三表在使用前,必须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检定合格后,才能安装使用。

3.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组织计量监督检查,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依法做好民用三表的首次检定和到期轮换工作,落实其主体责任。受理居民对民用三表的仲裁检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依法查处涉及民用三表的计量违法行为。

(二)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的职责:

1.采购安装的民用三表必须是取得型式批准的合法产品;

2.依法做好民用三表的首次检定和到期轮换工作,并登记造册,落实好自身的主体管理责任;

3.妥善处理好市民对民用三表的计量申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怀疑家里“民用三表”计量不准怎么办

由于“民用三表”是精密测量设备,有着严密的技术要求和特定的计量检定条件,在实际生活中,居民对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自测或估算的结果,是不够科学和准确的。如对“民用三表”计量性能存疑,可以按以下步骤处理:

(一)保存好近期的水、电、气账单,与当地供水、供电、供气销售公司取得联系,要求其上门做初步的检查和判断;

(二)如果对水表、电能表、燃气表计量性能仍有怀疑,可向所在地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检定;

(三)如果认为家中“三表”量值不准确,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四)如果怀疑燃气表存在计量失准问题,可将燃气表送巴中市计量测试所进行检测(市计量测试所联系电话:0827-5237371),也可以就近送辖区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