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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食品安全风险温馨提示:安全饮食,健康一“夏”

信息来源: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7-08 09:49 浏览:

夏季温度高、湿度大,食物容易腐败变质,食品安全风险变高。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巴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夏季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消费者要注意

(一)冰凉“陷阱”要避开

夏季炎热,火锅、烧烤、凉菜、冷饮、冰冻水果等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但一冷一热,易造成胃部消化不良,过量食用极可能导致腹痛、腹泻等症状。建议适量食用,合理补充水分和营养。

(二)舌尖“野味”要拒绝

夏季降雨量增多,野生菌、野菜进入生长旺季,不随意采摘、购买、食用不认识或来历不明野生蘑菇、野菜野果;不食用所谓“新奇”“野味”等不常见的食品或易过敏食品;不喝无标签标识、浸泡药材成分不清或来历不明等药酒;拒绝食用野生动物。

(三)在家烹饪要小心

购买食材时,要选择储藏条件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要仔细查看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等,尽量选择新鲜、健康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或过期食品,不采购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死因不明的禽类和水产品。烹饪食物时,应做到生熟分开处理、食物烧熟煮透、存放得当,食用凉拌菜、各种卤肉、水产品时要注意确保新鲜、适量制作,尽量现做现食。

(四)就餐订餐要择优

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环境好、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店,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合理点餐,践行“光盘行动”。网络订餐时,要选择正规第三方外卖平台进行订餐,订餐前要查看商家证照资质及信用等级评定等情况,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类、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收餐后要检查外包装及“外卖封签”是否完整、餐食是否有被污染等。

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注意

(一)原料采购要严格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安全可靠、可追溯,防止织纹螺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易中毒食品流入市场,尽量不要一次采购和储存大量食材,避免长时间高温炎热的环境存放造成食物腐烂变质。完善防尘、防蝇、防鼠措施,避免食品被污染。如发现食品及原料感官性状异常,应拒绝继续使用和加工食品。

(二)加工制作要规范

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控制食物加工制作关键环节,加工制作食品要烧熟煮透,刀具、砧板(菜板)要生熟分开,用后及时清洗消毒、通风晾晒,防止混用,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加强冷食类、生食类和自制果蔬饮品等高风险食品管理,落实专间或专区管理要求,保持后厨卫生整洁。食品贮存要符合温度要求,分类存放、荤素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采用密闭容器或保鲜膜覆盖等方法,避免食品、半成品长时间裸露在空气中。

(三)应急处置要配合。

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件的餐饮单位,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第一时间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及时报告监管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农村集体聚餐要注意

(一)宴席承办要报备

宴席承办单位要严把原料采购、人员健康、环境卫生、餐具消毒等关键环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流动宴席或承接较大规模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流动厨师,要及时报备,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做好食品留样,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二)重点环节要检查。

提前规范活动场所,重点检查加工就餐场所及周边卫生,原材料采购质量、冷藏冷冻和高危易腐食品储存条件,宴席套餐(菜单)计划,畜禽宰杀区域设置,“防鼠、防虫、防尘”措施,食品留样设施,农药兽药、亚硝酸盐、醇基燃料、工业酒精、野生菌、鲜黄花菜等有毒有害物质清理等,全面提升综合接待能力。

(三)醇基燃料要谨慎

醇基燃料,是以醇类(如甲醇、乙醇、丁醇等)为主体配制的燃料,常用于餐饮行业、农村集体聚餐和户外野炊等。使用醇基燃料应尽量采购使用乙醇作为菜品(如火锅、干锅等)加热燃料,使用甲醇、丙醇等作燃料,应加入颜色进行警示,醇基燃料使用前和使用后要及时收存,避免放在餐桌或有食物的地方。添加使用醇基燃料(尤其是液态燃料)时,必须在没有明火的情况下添加燃料,避免爆燃导致人员烧伤、烫伤等安全事故。存放醇基燃料时,专位存放、专人管理,严禁同白酒混合存放,应在存放和使用场所张贴醒目警示标语,防止发生误饮醇基燃料中毒事件。

各位市民朋友,如遇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做好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