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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3-01-04 21:45 浏览:

“春雷行动2023”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突出“护民生,保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行动主题,查办了一批扰乱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的典型案件,现通报如下:

案件1:巴中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巴中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涉嫌开展核酸检测在标价之外加价收费案

2022年12月28日,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巴中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公示的核酸采样检测价格为“单采16元/人,混采3.5元/人”,该公司2022年12月14日在其中一处核酸采样亭采样时,对前来核酸采样检测的部分群众按照单采检测35元/人/管混采检测(2人1管、3人1管、4人1管、5人1管)35元/管的价格进行了收费,经初步核查,该公司涉嫌开展核酸检测在标价之外加价收费,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30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2: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巴中市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某分店涉嫌捆绑销售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14日,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巴中市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某分店进行突击检查。通过查看莲花清瘟胶囊质量验收单、销售流水、销售小票、进货票据及收银台监控视频等,查实该药店在销售莲花清瘟胶囊的过程中强制搭售指定商品销售,将感冒灵等5种药品同莲花清瘟胶囊以80元/套的价格进行捆绑搭售,莲花清瘟胶囊从18.9元/盒上涨到36元/盒,变相上涨了17.1元/盒,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恩阳区市场监管局于12月14日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调查终结,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3:南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诊所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物价案

2022年12月16日,南江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南江某诊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12月13日起,将布洛芬缓释胶囊(规格:20粒/盒),进货价格为4.2元/盒(0.21元/粒),售价由2元/粒上涨为4元/粒,折合80元一盒;12月14日起,将蒲公英颗粒(规格6袋/盒),进货价格3.96元/盒,售价由8元/盒上涨为15元/盒。该诊所在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南江县市场监管局于12月16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4: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巴中同利万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某店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14日,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巴中同利万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某店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摆放有3款消毒产品,分别是:①草堂®75%酒精消毒液37瓶;②源乐®乙醇消毒液38瓶;③鸣春鸟®75%医用酒精消毒液10瓶。经查,当事人分别以1.9元/瓶、1.8元/瓶、1.9元/瓶购进,而后在经营场所内以标价:零售价10元/瓶,会员专享价9.5元/瓶的价格进行销售,进销差价率分别为:426.32%、455.56%、426.32%。当事人销售上述产品中的草堂®75%酒精消毒液51瓶,销售单价10元/瓶,违法所得51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之规定,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没款306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5:通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诊所涉嫌未明码标价销售药品、医疗器械案

12月29日,通江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时,发现某诊所在售药品及医疗器械时未按要求明码标价,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前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通江县市场监管局于1月3日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巴中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扎实推动“春雷行动2023”,进一步做好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执法工作,及时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此提醒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