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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市电动车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倡议书

信息来源: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2-26 11:03 浏览:

为深刻汲取南京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防止悲剧在我市发生,市场监管部门将立足职能,持续加强对电动车销售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并严厉打击销售未经3C认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电动车及其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同时倡议如下。

一、电动车经营者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切实履行销售者关于产品质量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电动车及其相关产品合格证、CCC认证证书及其他标识,严把进货质量关。

二、电动车经营者要加强行业自律,严禁经营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标准》和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车,严禁销售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车,以及非法拆解、改装的充电器、锂离子电池。

三、消费者要增强质量意识,拒绝购买不符合国标、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未取得CCC认证、以及非法改拼装的电动车和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后销售的充电器、锂离子电池。在购买电动车时,要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进行选购,选购时注意核对产品铭牌、CCC认证标志及产品合格证明等信息,索要和妥善保存相关票证。

四、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坚决抵制不法经销行为,对选购中发现的“三无”产品、疑似“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希望全市电动车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迅速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维护安全、有序、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建设平安巴中,构建放心、舒心城市。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