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专题专栏 > 民营经济 > 民营经济发展

巴中市出台“个转企”八条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

信息来源: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09 09:57 浏览:
近日,我市印发实施《巴中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重点聚焦培育建库、延续许可、权益保护、用水用气、转型激励、降低成本等方面精准服务,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在培育建库方面,明确精准摸排税收起征点拟达标库,建立个转企“培育库”,实行年度动态更新,每年度对入库个体工商户开展不少于2次/户的针对性服务指导。

在许可延续方面,明确要为个体工商户转企后延续原有许可资质开通“绿色通道”。

在保护权益方面,明确支持最大限度的保留原个体工商户享有的荣誉称号、专利权、商标权等权益。转型企业在参与招投标时,可延续转型前个体工商户成立日期、经营数据等内容。

在用水用气方面,明确要求供水供气服务企业要主动对接获取企业项目信息,全程帮办代办,实施首次申请接入“零上门”“零审批”,同时对企业首次接入报装水表及企业用气提出了具体优惠政策。

在财政激励方面,“个转企”后正常经营超过一年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由市级财政、同级财政分别给予0.1万元/户、1万元/户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在政策指导方面,明确给予“个转企”企业法律、市场、用工、技术、管理、融资等各类政策指导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个转企”小微企业,给予个人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在财税服务方面,明确对区域内依法登记一年以上并有经济贡献的“个转企”企业,财税部门要主动提供纳税申报、财税咨询、企业年报等服务,并给予一次性记账费用补助0.3万元/户。

在降低成本方面,明确提出对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个转企”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个转企”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贴、招工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等奖补资金。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政策落实情况评估评价等工作,加大对《措施》的宣传和落实,确保各类支持举措精准直达,实现经营主体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