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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政策解读

2021-11-25 10:36

政策:《巴中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巴中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1116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一、规定》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本《规定》。

二、《规定》的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巴中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餐饮单位(以下简称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贩(以下简称三小)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综合管理。

三、《规定》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定》以总则、机构和人员管理、主体责任、自查与报告、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七个部分为基本框架,共分为38条。

(一)总则分为8条内容,主要说明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各方责任等事宜。

(二)机构和人员管理分为9条内容,主要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安全培训等进行了明确。

(三)主体责任分为2条内容,主要对食品生产单位、特殊食品生产单位、小作坊,食品经营单位、餐饮单位、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小经营店和小摊贩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

(四)自查与报告分为7条内容,主要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自查管理、风险报告责任进行了明确。

(五)监督检查分为6条,主要对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综合应用书面检查、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和体系检查等监督检查方式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等事宜进行了明确。

(六)法律责任分为4条,主要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的处理和适用法律进行了明确。

(七)附则分为2条,对解释单位和实施年限进行了明确。

四、如何保障《规定》的落实

一是及时组织学习培训,深入解读《规定》,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特别是要抓好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学习培训,使其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准确内涵,自觉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二是发放学习读本,督促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照《规定》对本单位生产经营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查找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保障水平;三是对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落实联合惩戒措施,确保《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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